⊙记者 吴正懿 赵一蕙 ○编辑 裘海亮
或许是心虚于“曲线买地”的做法,ST成功与江西国际信托的“合作开发”戛然而止,公司今日公告了这一事项。此前,本报曾专门就此次合作提出过质疑,并在2月25日的头版刊登过《10亿信托资金曲线买地 ST成功疑闯禁令》 一文。
公司今日宣布,收到江西国际信托告知函,称“因信托项目条件不成熟”,该公司决定终止与ST成功拟合作股权投资信托业务的投资意向和洽谈。同时,有鉴于上述合作终止,ST成功决定终止与上述合作方案,因此原定于在3月1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的该项议案也被取消。而2月25日公司发布这一合作事宜时,本报曾明确对这种做法提出质疑,指出其实质有违“不得以信托资金发放土地储备贷款”的信托新规。
上述被取消的议案原本是本次股东大会的“重头戏”。根据2月25日的公告,ST成功子公司康园房产拟与江西国际信托共同设立宁波康信置业,就开发宁波市鄞州新城区庙堰-4号地块进行合作。拟设的康信置业注册资本金为23亿元,康园房产、江西国际信托分别以现金出资13亿和10亿,分占注册资本的56.52%、43.48%。而江西国际信托这10亿元出资的用途,将是用来支付所开发地块的剩余土地出让款。
正是这种特别的“合作方式”,使得ST成功备受质疑。对此本报报道曾指出,上述形式虽然表面看似普通的合作开发,江西国际信托的入股其实质是一笔为期两年的信托贷款。即江西信托将通过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而ST成功大股东荣安集团、项目公司康园房产用部分股权、土地为还款(即回购股权)作为担保。这一合作模式本质,已“坐实”了就是发放信托贷款。
另一层面,江西国际信托入股的10亿元的用途,恰好是用来缴纳合作开发地块的剩余土地出让款。根据银监会规定,信托公司可向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但“不得以信托资金发放土地储备贷款”。因此,双方的这次合作显然有违背禁令之嫌。另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董事会会议于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银监会的新规则是在今年2月11日就下发,即使上市公司对规定并不知情,信托公司一方则应该是对新规定已然清楚。
另从今日的公告内容看,这一合作终止通知发自于信托公司一方,而至于“信托项目条件不成熟”的具体原因公告并未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