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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华系张良宾获刑18年 资本腾挪掏空西昌电力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5日 22:02  21世纪经济报道

  47岁的张良宾,将要在牢狱中度过他很长一段时间的晚年。

  2009年12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川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西南资本大鳄张良宾案落下帷幕。

  四川高院维持凉山州中院一审判决,曾任西昌电力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昌电力”(600505.SH))董事、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昌锌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立信”)董事长、重庆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华科技”)董事长的张良宾,因犯职务侵占罪、虚假出资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

  而张良宾之弟,曾任西昌电力董事长、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立应”)董事长的张斌因犯职务侵占罪、虚假出资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

  同时,“朝华系”其他核心人物也得到惩罚。

  其中,四川立信前董事李众江因虚假出资罪,被判处有期一年,缓刑两年,赃款继续予以追缴;西昌电力前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王成珍因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据接近张良宾的人士透露,张氏兄弟仅律师费就花费高达1200万元。但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1993年,张良宾怀揣3000元开始利用资本市场挖掘第一桶金,至1998年张良宾已经拥有了一家上市公司朝华科技(现为S*ST朝华,000688.SZ),并且收购了西昌电力, 2000年西昌电力(600505.SH)成功上市。

  张良宾以朝华科技为起点,收购西昌电力,随后又以西昌锌业为踏板,巧取华西证券,由此打造成了金光闪闪的“朝华系”。2003年张良宾以12亿元的身家,列福布斯中国百富榜第61位。

  但是张良宾这种靠虚增资产、虚假资产腾挪的繁荣所创造出来的资产系,在2004年就初步显露端倪,在2005年开始资金链紧张,2006年张良宾被警方带走。

  朝华系的崩盘,反映了中国资本市场初始阶段的一个典型特征:那些造系的“枭雄们”,在光环的背后,其实玩的是十个杯子五个盖的游戏,只要手法够快,每个杯子在需要时都可以有盖,但是一旦资金链出现断裂,那么这场游戏就会变成一个盛大的“杯具”。

  民营券商梦

  拥有一家证券公司的梦想纠结着张良宾,而正是这样不断扩张的梦想最终把他送入了犯罪的深渊。

  2003年11月至2004年4月,西昌锌业受让四川华能太平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的华西证券1.43亿元和1.3945亿元股权。

  拥有一家证券公司的梦想纠结着张良宾,而正是这样不断扩张的梦想最终把他送入了犯罪的深渊。

  2003年3月到4月间,张良宾决定由西昌电力和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昌锌业)为主体收购华西证券。

  但是由于西昌电力是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不能够随意增加,因为当时的《公司法》规定,“公司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为了达到收购目的,张良宾最终决定使用西昌锌业这个平台收购华西证券,西昌电力因此逃过了一劫。

  根据介绍显示,西昌锌业属四川省凉山州的金属冶炼企业,公司当时注册资本不足1亿。S*ST朝华当时持有西昌锌业51.57%的股权。

  把西昌锌业作为收购平台,首先是要对西昌锌业进行增资扩股,使其净资产达到收购的要求。据张良宾的供述,当时,他提出了三种途径并举的办法:用四川立应的专利技术出资1亿元、重庆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祥)的土地使用权和四川立信的货币现金1.13亿元入股西昌锌业。

  同时,张良宾安排了黄艺作为办理增资事项的负责人,负责对专利技术进行评估等事项。

  四川省振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报告显示,四川立应的上述专利系张勇于1995年12月22日获得的“一种工件全自动震动应力消除方法”的专利技术,1996年12月27日,获得“控制面板(自动应力消除设备)”外观设计专利。

  不过,四川立应却并不是上述专利技术的所有者,当黄艺前来办理用专利技术增资时,其真正的专利权人张勇却不同意过户,因此,最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同时,重庆华祥的土地使用权也早已经被办理了抵押贷款。那么,张良宾又想到了什么办法呢?

  2004年5月,四川立信委托金兴利会计师事务所制作注册资本9600万元和5.19亿元的两份验资报告。金兴利会计师事务所的两位具体负责人员杜勇和刘晓晴草拟了一份验资所需要的清单,并让黄艺按照清单去准备资料,并根据黄艺提供的资料出具验资报告。

  不过,据杜勇和刘晓晴称,至出报告时,四川立应的专利技术以及重庆华祥的房地产均未过户到西昌锌业,但是,四川立应和重庆华祥都写了财产转移保证书。

  法院调取了上述保证书,保证书显示,2003年5月20日,重庆华祥保证在工商登记变更后6个月内将房屋产权过户到西昌锌业,李众江作为法定代表人在该保证书上签字。

  另一方面,由于四川立应的专利技术无法过户,2004年6月,张良宾决定用3亿元现金进行置换。于是,当月,张良宾找到了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职员廖克难,并请其帮忙,从该公司拆借了3亿元资金。

  而后,有关文件显示,当年7月1日,西昌锌业就将3亿元转给四川立信,四川立信又将款项分别转给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和朝华陶瓷有限公司,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和朝华陶瓷有限公司又将上述款项归还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上述款项)没有真实投入,只是过账,完成验资和工商变更手续就归还了,其中多余的268万元作为四川立信对西昌锌业的增资款(记者注:据川中和验[2004]038号验资报告载,四川立应上述无形资产价值为29732万元)。”据张良宾供述。

  不仅如此,四川立信也未对西昌锌业真实地投入过一分钱。“1.13亿元的资金只是走账。”据张斌供述。

  据时任西昌锌业法定代表人的卓明疾的证词,资金被转走的过程是这样的:

  2003年5月某天,王成珍通知西昌锌业把四川立信的1.13亿元转到西昌电力,当时卓明疾没有同意。

  次日,西昌锌业的董事长李良龙通知其将上述款项中的1亿元转给四川立信,剩余的1300万元转给西昌电力。随后卓明疾安排了转款事宜。

  2003年6月3日,张良宾终于达成所愿,西昌锌业注册资本变更为5.19亿元,张良宾任法定代表人。

  万事俱备,张良宾将华西证券收入囊中已是指日可待。

  2003年11月至2004年4月,西昌锌业受让四川华能太平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的华西证券1.43亿元和1.3945亿元股权时,朝华系其他公司又向西昌锌业转入资金2.8245亿元。

  根据四川高院的调查结果,2005年4月,西昌锌业将其持有的华西证券股权分别转让给了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款1.2955亿元;四川德瑞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款1.365亿元,共计2.6605亿元。但是,转让的资金分别又转给了朝华系的重庆涪陵大华陶瓷、四川立应、四川立信、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涪陵建陶等公司。

  此后,朝华系崩盘,西昌锌业承担了上述贷款的偿还责任。

  成都雅砌——掏空西昌电力的“中转站”

  张良宾在资金周转上的安排,只能用“眼花缭乱”来形容。而在资金从西昌电力流入朝华系的过程中,成都雅砌扮演了“中转站”的角色。

  朝华系的成形,应该是从张良宾巧取西昌电力开始的。

  “1996年,为支持西昌电力发展,当地政府决定对西昌电力增资扩股,但是地方财政困难,此时张良宾兄弟看到了机会,通过旗下的S*ST朝华拿到了这次配股权。”西昌电力的一位内部人士称。

  2002年,西昌电力上市。上市之后,张良宾兄弟改组了西昌电力董事会。改组后的西昌电力董事会17名董事中,朝华科技占7人,朝华科技推荐独立董事4人,张斌出任董事长,并派人任董事会秘书,从而控制了西昌电力。

  张良宾在资金周转上的安排,只能用“眼花缭乱”来形容。而在资金从西昌电力流入朝华系的过程中,成都雅砌扮演了“中转站”的角色。

  2003年4月,张良宾称已经联系了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为其贷款1亿元,于是,叫张斌和王成珍派人到成都办理西昌电力的开户和贷款手续。

  4月29日,西昌电力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开户并贷款4000万元,贷款全部转入成都雅砌。不过,次日,成都雅砌、金鹤陶瓷销售有限公司、四川立信就转回西昌电力共计4010万元。

  5月9日,西昌电力又在该银行贷款6000万元。据王成珍供述,此时,张良宾亲自找其商量资金安排,并用箭头列示资金走向,王用三张纸条记下资金走向示意图后带走,并按照纸条操作。

  王成珍,曾任西昌电力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据西昌电力内部人士称,王成珍2004年任西昌电力董事是凉山州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推荐,但是此时的王成珍却成了张良宾最得力的助手之一。

  5月12日,四川立信、四川立应与西昌电力签定了借款协议,两者分别向西昌电力借款9000万元和3000万元,并约定6月30日前归还借款本息。

  5月13日,四川立信即归还西昌电力的借款1100万元。

  5月14日,西昌电力向四川立应开出1.1亿元的承兑汇票。

  6月25日,四川立信划入西昌电力4000万元,同时,西昌电力用该存单为成都雅砌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的4000万元贷款做了质押担保。

  5月26日,成都雅砌将上述贷款中的3000万元和1000万元分别转给四川立应和四川立信。同日,四川立应和四川立信分别转给西昌电力3000万元和1000万元。

  而西昌电力收到上述还款之后,又将其办成定期存单,再次使用该存单为成都雅砌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贷款4000万元进行质押担保。

  同日,成都雅砌将上述贷款分别转给四川立应和四川立信3100万元和900万元。

  5月27日,四川立应第四次划入西昌电力2000万元。同日,西昌电力用其帐上的6000万元,办理了5900万元的定期存单,并用该存单为成都雅砌在该银行贷款5900万元质押担保。同日成都雅砌将贷款5900万元转入四川立应,同日,四川立应第五次划入西昌电力5900万元。

  经过上述转划款,四川立应、四川立信共计划入西昌电力2.1亿元,归还了两公司5月12日向西昌电力的借款1亿元和5月14日的四川立应承兑借款1.1亿元。其中西昌电力用收回的借款办理三张定期存单共计1.39亿元,并为成都雅砌的1.39亿元贷款做了质押担保。

  据称,这次1.39亿元的质押有西昌电力董事会的决议,并且找董事签了字。但是记者从西昌电力的内部人士处获知,事后西昌电力并没有找到该份决议。

  2004年年初,银行出具了2003年的对账单,但这却与西昌电力的公司账单不符,相差刚好1.39亿元。同时,银行还提供了另一个账号的1.39亿元的对账单。

  但是,按照规定,西昌电力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只能有一个账号。而两个账号的对账单合并之后,就恰与西昌电力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的存款账相符合。

  于是,西昌电力的财务人员找到了王成珍,王推说是张良宾做的,并账之后就反映不出来这个账户的情况了。为此,张良宾找到了该行进行协商,该行为西昌电力出具了合并后的银行对账单。

  但是,至2004年6月,成都雅砌尚有9900万元到期贷款未归还,而此时的西昌电力则担心银行会直接扣划质押的定期存单,则西昌电力必须予以公告,如此一来,丑闻将大白于天下。

  8月25日,王成珍按照张斌的要求,安排西昌电力转款9900万元给成都雅砌,后者用该款项归还了贷款,并形成其对西昌电力9900万元的负债。

  在四川高院审理张良宾案时,据张斌供述,西昌电力以借款的名义划给成都雅砌的9900万元,此事并没有召开董事会。

  不过,又一个问题出现了。此时的西昌电力要出季报,为了不使报表中反映出成都雅砌欠西昌电力的资金,张斌又找到了都江堰紫坪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紫坪建司)、中国水利水电工程公司第三工程局(以下简称水电三局)和中国水利水电工程公司第五工程局(以下简称水电五局)三家工程队循环倒账以冲平账目。

  首先,在王成珍的安排下,西昌电力以预付工程款以及退保证金等名义先后共计转款1.19亿元给上述三家工程队。

  而后,这三家工程队与成都雅砌签定了一份借款合同,同时,西昌电力为成都雅砌向三家工程队借款提供担保。

  然后,三家工程队将西昌电力转来的1.19亿元“借给” 成都雅砌,后者将借的款项转给西昌电力,其中,9900万元冲销了其欠西昌电力的借款。

  另据四川中衡安信司法鉴定所川中安会鉴(2007)第15号司法会计鉴定书显示,成都雅砌将剩余2000万元留作自用。

  而实际上,彼时西昌电力的账面上有资金2000万元,于是,王成珍吩咐手下将上述2000万元通过对三家工程队以及成都雅砌之间循环倒账6次,过程如下:

  9月21日和22日,西昌电力以预付工程款名义向紫坪建司转款1000万元和900万元,同日,后者将款项转给成都雅砌,成都雅砌转给西昌电力。

  9月23日和24日,西昌电力以预付工程款名义向水电三局转款4000万元,同日,后者将款项转给成都雅砌,成都雅砌转给西昌电力。

  9月27日,西昌电力以预付工程款名义向紫坪建司转款2000万元,同日,后者将款项转给成都雅砌,成都雅砌转给西昌电力。

  四川高院在审理张良宾案时,紫坪建司出了一份当时的情况说明,上述款项未计入紫坪建司的工程款,仅仅是在紫坪建司过账而已。

  9月29日,西昌电力以退还保证金名义转款4000万元到水电五局的永宁河项目部,永宁河项目部提供了两张空白支票给西昌电力,并签订了一份借款4000万元给成都雅砌的合同。

  据接近水电五局的人士称,水电五局与成都雅砌从无业务往来,是西昌电力的王成珍安排水电五局倒账给成都雅砌。

  上述步骤完成后,一个可笑的结局出现了,西昌电力就用自己的钱借给了债务人归还了自己的借款,西昌电力与成都雅砌之间的往来款项为0。

  也就是内在联系密切这两家公司,在表面上没有任何经济往来。

  西昌电力的落水

  根据西昌电力2005年的年度报告,证实2005年,西昌电力查明原列入“预付账款”中预付水电三局、水电五局、紫坪建司的1.19亿元工程款实际已被成都雅砌占用,公司据此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

  在西昌电力为成都雅砌所做的借款担保中,西昌电力向水电五局承诺,如果成都雅砌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西昌电力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同时,还向紫坪建司承诺,如果成都雅砌不能还清借款,西昌电力不能在与紫坪建司的其他合作事项中扣除应代成都雅砌偿还的借款金额,借款协议与紫坪建司和西昌电力在其他合同中的内容约定无关。

  实际上,上述约定就导致了一旦成都雅砌“赖账”,西昌电力将承担全部风险。

  事实上,据四川高院调查,在2002年,张良宾安排胡仁健做了成都雅砌的挂名股东之后,成都雅砌就再也没有从事过任何经营活动,也没有办公地点。到了后来,其存在的唯一价值,就是“为了保留公司账号,收回尾款(侯哲强语)”。

  最终,成都雅砌选择了“自杀”。在2005年11月24日,成都雅砌因未按规定参加2003年度和2004年度企业年检而被吊销了营业执照。

  此时,西昌电力前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王成珍意识到了其中的风险。

  据张斌称,王成珍曾多次叫其和张良宾归还西昌电力的借款。另据张良宾的供词,2005年4到5月间,王成珍甚至对张良宾说过这样的话,“成都雅砌资金困难不能还紫坪建司、水电五局和水电三局的钱,张斌责任重大。”

  由于张斌是其亲弟弟,于是,张良宾只好使出一条“缓兵之计”,并设计了一个骗局。

  张提出用四川立信控股51%的重庆德鸿公司在重庆江津市走马镇的3800亩林地为西昌电力对成都雅砌对三家工程队借款担保提供反担保。

  该林权是重庆德鸿于2003年3月与江津市旅游发展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共同开发四面山西部旅游资源的协议》取得,使用期50年。

  但是,2005年5月19日,该林权就已被江津市林业局全部无偿收回。不过,同时,江津市政府同意补偿并协助重庆德鸿在江津市范围内重新租赁林地,以置换原有林地。

  据熊为民称,其代表重庆德鸿与西昌电力签定的抵押协议是在2005年9月签署的,其在办理前告诉张良宾以及西昌电力的经办人关于林权的相关情况。

  不过,张良宾许诺过,重庆德鸿取得权属证书即拍卖林地偿还西昌电力的9900万元。

  于是,2005年8月,王成珍安排人员草拟了重庆德鸿2004年股东大会决议和西昌电力与重庆德鸿之间的抵押协议。该协议于当年8月底签定。

  但是,由于林权已被当地政府收回,无法办理该林地的他项权证登记。于是,“王成珍、张斌以及熊为民就商量办理了公证”。一位证人称。

  该公证的大体内容是,由于原抵押协议中所涉及的抵押物可能发生变动,重庆德鸿保证置换后的抵押物价值不得降低或减损,不得放弃任何应有的权利,同时,在2005年年内办理完成抵押物变更手续。

  同时,由于该项协议在签定之时,张斌已经不再任西昌电力董事长一职,于是,为了将抵押协议的落款时间签在张斌的任期内,抵押协议的日期就写成了2004年10月11日。

  事后,据江津市的有关人士证实,2005年,重庆德鸿确实与江津市双福镇签定了《林地和林木转让意向性协议》,重庆德鸿准备置换江津市双福镇罗盘村的林木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进行林业管理。

  但是,“价格没有谈好,重庆德鸿与江津市政府签定的意向性协议没有执行,至2007年7月仍未办理相关产权。”据熊为民称。

  上述做法,导致西昌电力转出的1.19亿元无法收回。

  根据西昌电力2005年的年度报告,证实2005年,西昌电力查明原列入“预付账款”中预付水电三局、水电五局、紫坪建司的1.19亿元工程款实际已被成都雅砌占用,公司据此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2006年4月25日,在张斌离任董事长后,西昌电力考虑到该资金回收困难,决定对成都雅砌占用的该笔资金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计入当年损益。

  黑手再次伸向西昌电力

  西昌电力只好试图与太极实业和解。根据后来的和解方案,债务总额降低至2亿元,其中,2009年偿还4000万元,2010年偿还3000万元,2011年偿还3000万元,此后10年中,每年偿还1000万元。

  但是,张良宾对西昌电力的掏空还没有就此结束。

  在西昌电力上市之后,朝华系进入了快速的扩张期。“最多的时候,朝华系旗下曾有40多家公司,20多个行业。”西昌电力的一位内部人士称,但是,伴随着快速的扩张,风险也急剧放大,朝华系的资金链条越来越紧张。

  这一苗头的出现,是在2004年末。此时的朝华系已经深陷四川担保圈之中,而且,其中还涉及了另一家上市公司——太极实业(600667.SH)。

  2001年,太极实业与朝华科技签订了互保协议,2003年太极实业与太极集团以信用担保方式为朝华科技在重庆、涪陵两地多家银行共计3.0372亿元的16笔贷款提供担保。2004年底5笔贷款计8000万元到期,2005年6月前另11笔全部到期。

  此时的太极实业也意识到了朝华系的风险,于是,太极实业要求朝华科技追加担保。张良宾再次将目光对准了西昌电力。

  2004年11月5日,太极实业与四川立信签订质押协议,以四川立信虚假的西昌锌业2.8305亿股权(记者注:股权虚假已经为法院所查实)为太极实业提供反担保。

  据西昌电力上述内部人士称,2004年12月8日,在西昌电力众多董事和公司经营班子均不知情,没有召开董事会、超越董事会权限的情况下,张良宾、张斌在太极实业制作了西昌电力为西昌锌业2.8305亿股权质押提供担保的担保函,并伪造了其他董事签名做出西昌电力董事会决议,分别在担保函和董事会决议上加盖随身携带的公司印章和董事会印章,为虚假股权设立了保值担保。

  此后的2005年4月,朝华系的资金链危机终于全面爆发。由于四川立信和朝华科技已经失去了偿债能力,西昌电力就成了太极实业讨债的对象。2005年4月27日,太极实业起诉西昌电力,要求西昌电力按担保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是有预谋的。”西昌电力的上述人士认为,在互保贷款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双方在不到6个月时间(从2004年11月5日起开始实施虚假股权质押,到2005年4月27日起诉西昌电力)共谋并实施了非法为西昌电力设置担保的行为,使注册资本仅有2.97亿的西昌电力无辜承担3.0372亿元的担保,相当于把西昌电力全部掏空还不够。

  不过,不管西昌电力怎样“喊冤”,重庆市地方法院还是判决西昌电力的官司败诉。而后,西昌电力上诉至最高法院,但是,最高法院驳回了上诉,最终,西昌电力将偿还太极实业2.803亿元。

  无奈之下,西昌电力只好试图与太极实业和解。根据后来的和解方案,债务总额降低至2亿元,其中,2009年偿还4000万元,2010年偿还3000万元,2011年偿还3000万元,此后10年中,每年偿还1000万元。

  “这几年公司的生产经营一直被这些官司所困扰,直到现在仍没有走出泥淖。”西昌电力的上述内部人士称。

  几年的官司下来,已经使西昌电力筋疲力尽。如公司在2009年中报中所称,公司后续发展面临问题。公司自担保危机爆发以来,仅能维持基本的生产经营,对于电网、电站的建设投资严重不足,目前公司的电网规模、电力供应能力均已滞后于凉山州水电产业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而在西昌电力代替朝华科技偿债的过程中,西昌电力也就成了朝华科技的债权人。

  不过,在2007年11月,朝华科技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之时,西昌电力派往重庆参加债权人会议的人员却被朝华科技拒之门外。

  “朝华科技的理由是:,西昌电力还没有代替朝华科技偿还债务,因此,也就不是朝华科技的债权人,只能算是潜在债权人。”一位接近朝华科技的人士这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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