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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造假门升级 被指2008年虚报营收百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3日 02:06  北京商报

  商报讯(记者 孙聪颖)正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四川长虹被举报10年来虚增销售收入50亿元的风波还未平息,知情人士再度向媒体报料,2008年财报中长虹虚报营收155亿元。

  曾代表股民起诉五粮液偷税漏税的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的周爱文、杨建军律师昨日向媒体提供的一份材料中指出,长虹2008年年报中披露的营业成本230亿元、销售费用30亿元、管理费用11亿元。计算得出三项合计为271亿元,但通过年报披露的采购金额等信息分析计算,上述三项费用合计金额约为116亿元,中间存在大约155亿元的差距。

  两位律师指出,这对不上号的155亿元,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长虹隐瞒营业收入155亿元;另一种就是长虹2008年可能存在同时虚增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上百亿元。

  昨日,记者多次拨通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的电话,但均无人接听。但据《广州日报》报道,刘海中对此消息的回应是,上市公司的公告都是经过相应的法律程序,由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后才做出,内容真实完整,不想做过多解释。他还表示,与这些质疑打来打去意义不大,不想再打口水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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