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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公开谴责ST锦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5日 02:15  北京商报

  商报讯 (记者 王磊) 近日,深交所对存在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等严重违规问题的ST锦化(000818)及其控股股东锦化集团公司,董事陈世杰、孟建华、王铁山以及财务总监李晓光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此外,深交所还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于2009年12月2日起对ST锦化股票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据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以来,ST锦化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多次占用ST锦化资金;同时,ST锦化还在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2007年和2008年,ST锦化多次未履行法定审议程序即向锦化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资金帮助对方归还银行贷款,为对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且未依法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2007年年末锦化集团及其附属企业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亿元(未在年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项目中进行披露)。2008年年末锦化集团及其附属企业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800万元。深交所有关负责人最后强调,对任何从事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权益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行为的当事人,都将课以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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