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钢股份换跨市场吸收合并邯郸钢铁和承德钒钛的实施通知
各证券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2009年12月12日向证券公司发布了《关于做好唐钢股份换股吸收合并跨市场转登记业务技术准备工作的通知》,告知证券公司在唐钢股份换股吸并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根据2009年12月26日《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合并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的换股实施公告》,唐钢股份(以下简称“发行人”)即将实施换股程序。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邯郸钢铁及承德钒钛于2009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各证券公司要尽快向发行人移交原由各证券公司受理的邯郸钢铁及承德钒钛的流通股协助司法机关冻结、流通股质押登记等数据及书面材料。不及时移交的,会影响这部分股份的换股登记。二、证券公司配合发行人对持有托管在各证券公司客户托管单元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股东(即“个人及普通机构投资者”)实施换股。换股程序安排见下表:
序号 |
日期 |
事项 |
1 |
2010年1月8日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证券公司确认的深沪法人对应关系,对于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制作个人及普通机构投资者深沪证券账户信息数据库(ZDJPPK.DBF),下发各证券公司。 |
2 |
2010年1月11日-1月15日 |
证券公司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下发的数据中,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的,予以确认投资者深沪证券账户信息,并回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ZDJWT.DBF)。 |
3 |
2010年1月18日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集各证券公司确认的投资者深沪证券账户信息,提交发行人。 |
4 |
2010年1月18日-复牌前1交易日 |
1、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换股后初始登记数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据此进行初始登记 |
5 |
复牌日 |
换股新增股份可以上市交易 |
6 |
复牌后 |
复牌前未及时完成补登记的投资者可继续在原邯郸钢铁和承德钒钛股票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营业部进行补登记申报,后续补登记的股份在次一交易日可上市交易。 |
注:实施日期如有变化,以后续通知为准。
三、证券公司应及时提醒托管在其交易单元上的限售股东、金融机构股东(含证券公司自营机构、基金机构、保险产品、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关注发行人相关公告,及时向邯郸钢铁或承德钒钛申请办理确权工作。
四、在2010年1月11日证券公司开始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回报确认投资者深沪证券账户信息后,深交所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在会员业务专区每日发布各证券公司换股进展情况统计数据。五、请各证券公司确保在1月7日15:00前做好各项技术和业务准备工作。随后即将展开的证券公司确认投资者深沪证券账户信息以及余股补登记业务,深交所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视情况发布后续通知,请跟踪实施。
六、业务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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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传真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0755-25938084、25946001(业务咨询)0755-25946080(技术咨询) |
0755-25987132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管理部:0755-25918109 |
0755-82084014 |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