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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违规事项未披露 高金食品遭通报批评

  东方雨虹、大洋电机两公司高管也因各自原因遭深交所处分

  ⊙记者 徐锐

  深交所日前对高金食品、东方雨虹、大洋电机三家中小板公司或相关高管在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违规行为集中开出“罚单”。

  针对高金食品此前发生的资金擅自拆借、股份代持未披露两大违规事项,深交所于今年1月4日对公司下达处分决定,在对高金食品给予通报批评的同时,分别给予董事长金翔宇(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邓江、董事会秘书胡仁彬、财务总监陈熙通报批评的处分。

  经监管部门查明,高金食品在2008年3月至2009年9月期间曾向六家单位合计拆借6100万元资金,其中连续12个月累计发生的资金拆借金额最高达到5400万元,产生的利息收入为29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45.6%)。而对于该事项,公司竟一直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上述违规事项发生期间,高金食品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金翔宇在2008年6月18日还曾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授权,以上市公司名义向恒龙投资出具并签署了相关合作认购承诺书和协议书,即令高金食品与恒龙投资联合认购成都商行4500万股新增股份,其中高金食品代恒龙投资认购并持有3000万股。不过,高金食品随后发布的公告则是“另一番模样”,公司2008年6月25日披露称其用1.35亿元自有资金认购成都商行4500万股股份,其中并未披露上述共同认购和代持股份事宜,直至交易所要求下高金食品方于2008年9月2日公布真实细节。

  毫无疑问,高金食品上述行为均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则,而包括公司董事长在内的诸多高管则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在高金食品之前,深交所2009年12月31日还对东方雨虹、大洋电机两公司高管予以通报批评。据悉,东方雨虹生产总监陈永初在2009年10月29日曾以35.487元的均价卖出37087股公司股份,但又在当日以35.465元的均价低位接回25400股,尽管陈在本次买卖中仅获利559元,但此举却已触发短线交易行为。

  大洋电机包括董事长鲁楚平在内的四名高管则因签署和报备深交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的声明事项存在重大遗漏,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董事声明及承诺书》并向深交所备案等事宜而遭到交易所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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