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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金马收回原董事长侵占款1936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5日 01:55  东方早报

  东方早报记者 葛佳

  通化金马(000766)昨晚公告,于2009年12月31日收到吉林省公安厅、财政厅返还的公司原董事长闫永明侵占款及利息,约合人民币1936万元,这将增加通化金马2009年净利润1936万元人民币。

  公告显示,2002年4月29日,吉林省公安厅对通化金马原董事长闫永明涉嫌职务侵占犯罪进行立案侦查。侦查发现,闫永明已将侵占的资金转移国外。在公安部的支持下,2007年11月份,澳大利亚警方根据吉林省公安厅提供的证据材料,将闫永明转移到澳大利亚的赃款283.345857万美元返还中国。2009年12月31日,吉林省公安厅、财政厅将该笔侵占款及利息汇入通化金马,总金额为284.18897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936.17万元)。

  通化金马称,至2009年12月31日,通化市三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利化工)尚欠通化金马5489.02784万元人民币。闫永明拥有三利化工96%股份,为实际控制人。

  公告称,通化金马将收回的闫永明侵占款1936.17万元人民币,冲减因三利化工欠款导致的坏账准备,通化金马2009年度净利润将因此增加1936.17万元人民币。

  而根据此前新华社的报道,2000年12月,闫利用职务便利将1000万元人民币公款据为己有,并骗取身份证件,携款潜逃至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案发后,中国警方侦查发现另有大额涉案资金下落不明。2005年8月22日,中国警方向国际刑警组织申请发布了对闫永明的红色通报,并与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就此案开展合作。2006年11月15日,澳法院依法没收了闫永明部分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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