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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宏盛逃汇遭罚8000万 董事长龙长生获刑七年

  逃汇系列案宣判

  ⊙记者 徐锐 ○编辑 李小兵

  距首次庭审逾6个月后,备受外界关注的*ST宏盛董事长龙长生“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逃汇”一案日前在上海市一中院悄然宣判。

  作为本案的被告之一,*ST宏盛今日则披露了该案《刑事判决书》的相关内容。其中,公司董事长龙长生犯逃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罚金300万元,综上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而作为龙长生“资本腾挪”的运作平台,*ST宏盛因犯逃汇罪被判处罚金4000万元,其两家控股子公司宏普国际和安曼电子也因同样罪名分别被判处罚金250万元和3750万元,总计罚金高达8000万元,上述罚金均需在判决生效起一个月内缴付。这对于亏损连连、债务累累的*ST宏盛来讲无疑是“雪上加霜”。

  检方指控的逃汇罪责,主要是指龙长生在通过违法手段入主上市公司后,在2003年至2007年间曾以*ST宏盛两子公司宏普国际、安曼电子的名义向包括中信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所贷款项则用于采购电子产品,并销售给同为龙长生家族控制的美国IRC等贸易公司。在此过程中,龙长生曾授意相关供货方向开证行提供数百张虚假提单用于信用证承兑,并指令宏普国际、安曼电子对上述信用证予以确认,造成对外付汇48512.65万美元,即款项流入龙氏家族在美国的关联公司中,构成逃汇事实。

  而除披露该案宣判结果外,本报昨日报道的《17%股权上拍卖台 *ST宏盛能否迎来新主》一文今日也获*ST宏盛证实。据公司介绍,控股股东宏普实业本次所持*ST宏盛2200.48万股遭拍卖涉及诉讼事由为“中国远大集团诉公司及宏普实业信用证纠纷”一案:因*ST宏盛无力偿还数千万美元货款,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宏普实业上述股权遂遭拍卖偿债。而若本次拍卖成功,则将导致*ST宏盛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一位长期关注*ST宏盛的分析人士表示,随着“龙长生案”等重要诉讼案件陆续裁决,*ST宏盛的整体债务情况已渐趋明朗,这或将为公司早日启动债务重组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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