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发展发布公告确认战略投资者高盛曾在2007年大幅减持股份,但这一公告迟到了两年多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李冰】12月16日,河南证监局上市处负责人告诉《财经》杂志,已关注双汇涉嫌“瞒报”高盛减持事件。
双汇发展于12月14日发布澄清公告,确认了战略投资者高盛曾在2007年大幅减持股份。但这一公告迟到了两年多。同时,这一公告因其主要股东也是战略投资者的高盛和鼎辉间发生大量关联交易,从而引发市场对股东大幅减持,还是会运作双汇发展日后整体上市的猜想。
截至2009年11月5日,三次减持后,高盛间接持有双汇发展的股份从最初的30.97%大幅降低到7.71%。
“这样的隐瞒肯定是故意的。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高盛对证券法规肯定是了如指掌的,双方对公布此消息将会造成的影响也是早有预计的。”银广夏维权律师严义明接受采访时说。
对双汇发展董秘祁勇耀称未披露是“疏忽”造成,严义明表示不认同:“不可能存在这样大的疏忽。”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特聘委员杨兆全指出:“根据法律的规定,无论是故意还是疏忽,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2007年和2008年的年报中不如实批露大股东减持的信息,属于虚假陈述的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应该依法进行查处。应对公司进行警告,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除警告外,要处以3万到30万元的罚款。”杨兆全说。
而根据相关规定,在证监会作出处罚决定后,受到损害的投资者可以对上市公司和其他责任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或许是受传闻“整体赴港上市”的利好刺激,双汇发展在发布澄清公告后近两日走势略超大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