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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企业或进入兼并重组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3日 02:26  第一财经日报

  《关于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通知》正式下发

  王蔚佳

  在基本药物目录及医保目录相继发布后,各地的招标采购工作即将陆续启动,而为了改变国内散乱小的药品批发企业现状,同时也为了避免招标采购过程中的地方保护可能性,商务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开始明确职责分工,并鼓励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引导和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兼并重组,整治购销环节“走票”等行为。

  昨日,商务部和SFDA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两部门对药品流通行业的职责分工,首次将药品流通行业主管职能划归商务部,但目前商务部暂时不会介入各地的招标采购工作。

  “最核心的变化就是管理主体的职能明确和行业规划。”北京九州通集团业务总裁耿洪武曾直接参与《通知》的意见讨论。昨日,在获悉《通知》发布后,他第一时间查看了文件内容,“延续了新医改文件关于药品流通设想的考虑,比如加强行业集中度、优化产业结构等。”

  CBN记者注意到,《通知》明确,商务主管部门将负责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而SFDA则主要负责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准入管理,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等。

  “事实上,药品流通企业一直没有主管部门,因为药监局只是质量监督,”在耿洪武的印象中,《通知》在征求意见时,原本应该是商务部、国家药监局、工信部等6部门联合签发,“最后改为两部门签发,也许是出于在管理职能交割上更加清晰的考虑。”

  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3万多家,药品零售企业36万多家,从业人员数百万人,销售总额由1999年的1350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4699亿元,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药品流通市场体系。但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企业多、小、弱,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比较突出。

  “随着各地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工作陆续启动,商务部或许对难以避免的地方保护等招标采购操作过程中的现实问题也有所考虑,希望通过管理职能的明晰,在市场秩序方面加强监管。”一位企业负责人表示。

  不过,CBN记者昨日从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商务部目前暂时不会介入各地招标采购工作。

  “按照新医改的工作分工,招标采购还是由发改委牵头,商务部只是做规定的配合工作,”该负责人告诉CBN记者,“现阶段商务部在药品流通行业的工作还是主要以文件涉及的产业规划、信息统计等宏观工作为主,暂时不会更多介入具体工作。”

  耿洪武认为,目前看来,文件传达出的主要信息还是权利主管部门的职能分割,对行业的影响还不好断言。“不过‘鼓励兼并重组’这样的新医改精神肯定会充分体现,在各地即将展开的招标采购过程中,这样的格局一定会加速形成。”他对CBN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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