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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三联小股东呈状证监会 指兴业银行参与阴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1日 09:27  中国经营报

  李俊辉

  国美集团和三联集团,*ST三联(600898.SH)的现大股东和前大股东,缠斗近两年,已把上市公司拖入了绝境:如果2009年年报*ST三联还不能扭亏,将被退市。到目前为止,还看不到被救赎的希望:2009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净亏1541.25万元。

  屋漏偏逢连阴雨。2009年10月29日,因为三联配送和兴业银行(601166.SH)济南分行的借款纠纷,*ST三联被济南中级人民法院强制划走4142.26万元资金。

  距离2009年结束还有一个多月,*ST三联像一条破船,四处漏水,争斗的前、现两大股东都放出了狠话:如果退市,我也没办法。

  如今,一批中小股东抱成了团,试图拯救这条船或拯救自己,这一次他们选择了兴业银行作为“浮木”。2009年11月,联名上书证监会,指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在贷款发放、回收过程中存在违规(或违法)行为,并有“与骗贷者有意串谋,故意将完全无辜的上市公司拖下水的重大嫌疑。”

  兴业银行参与“阴谋”?

  “大股东一味的好勇斗狠,我们这些小股东怎么办?我们的死活谁管?!股价已经跌去一多半,还有马上退市的风险!”*ST三联流通股小股东郑先生很愤慨,他看好*ST三联的重组才重金建仓的,没想到时过两年,不但没有赚到钱,还亏了一大笔,现在这笔钱还很可能会血本无归。

  郑先生是这次联名上书证监会的*ST三联股东之一。为了保护自己,他们委托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维权律师是张玉成。

  张玉成说,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大股东们往往只顾自己,忽略小股东的权益,维权是无奈的反抗。他说,根据目前调查的情况和证据表明,兴业银行存在违规放贷甚至与三联配送恶意串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极大嫌疑。

  2006年12月,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向*ST三联前大股东三联集团下属的三联配送中心发放贷款4000万元,该笔借款的质押担保是三联集团旗下位于济南市北园大街的一处物业以及上市公司开具的4张各10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

  “但我们发现,三联商社(*ST三联时名)所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没有真实交易基础,三联配送中心涉嫌骗贷。而兴业银行很可能参与了串谋。”张玉成说。调查显示,用于贷款抵押的公司与三联配送签署涉及本案的4张商业承兑汇票既无相关购货合同,也没发现相应的购货发票及发货记录,属于假票据。而却能在兴业银行一次次的获得贷款,实在让人费解。

  在*ST三联给证监会的举报信中,针对兴业银行提出了几点质疑。

  用于贷款质押的商业承兑票据的不合理处在上市公司于2005年11月23日第三次出具的申请中就特别明显,其中明确指出“截止2005年10月31日,我公司预付配送中心的预付款34400.06万元,至今尚未收到货物”,即是说上市公司对三联配送已预付3.4亿元多款项仍未收到货物,不仅不欠三联配送的钱而且对方还欠上市公司的货,为什么还要开商业承兑汇票(欠款才需开具)?这么明显的悖理现象兴业银行稍加查验即可一清二楚,为什么还要堂而皇之地将其作为有效的贷款质押对象?

  在2006年该行向三联集团下属的三联配送中心有限公司发放4000万元贷款时,对方已有了房产抵押担保,但偏偏还要等到2006年12月8日又追加签订质押合同后才放款?为什么该行对于房产抵押担保不放心,但却对如此不可靠的商业承兑汇票如此地放心和认可?其中的蹊跷令人费解。

  他们据此认为,三联的骗贷行为在兴业银行能反复成功,而兴业银行“不仅无动于衷,而且反复与之默契配合,是在有意给上市公司下套”。

  对此质疑,兴业银行济南分行有关人士表示需要请示总行,由总行答复,但兴业银行总行人士却又告诉记者已经授权济南分行澄清。但直到截稿时间,记者一直没有收到兴业银行的有关解释和说明。

  漏船已载不动更多争斗

  本来,在兴业银行济南分行与三联配送中心的借款纠纷中,上市公司*ST三联只是连带责任,汇票质押也是在房产质押后的第二重保险,后来闹上法庭,也成为被告,纯属被误伤。此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已经由三联集团换成了国美集团。国美方把此理解为三联集团有意设局。

  2009年5月,因为这宗借款纠纷,*ST三联被济南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冻结标的为4500万元(包括利息在内),截至2009年6月30 日,被查封账户10个,冻结资金443万元。

  “本来我们已经和兴业银行方面达成了和解,也提交了300万元的保证金,但到了8月27日,账户重新被查封,直到这次被划走资金4100多万元。”*ST三联董秘沈睿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和解后,商定的方案是对原来质押的房产进行拍卖,但由于受到干扰,拍卖未能执行。后来还一度商定直接将该房产变卖,但最终因为该方案成本更高,而且面临法律风险,最终放弃。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变卖资产还债需要获得所有权利人的同意,但三联配送中心用于借款抵押的那宗房产目前有多个债权人,执行起来不但困难,而且风险不小。“那宗房产现在的估价是5780万元,变卖后按说足够偿还欠兴业银行的4800万元,但即使法院强制判决变卖,并由我们来主持卖了,但其他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撤销申请。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沈睿介绍,况且,那宗房产如果变卖,还要补缴2000多万元的土地费用,这个按理应该由三联配送中心出,但是对方显然无法支付,如果由上市公司来出,加上过户费,以及已经被济南中院划走的4100多万元,*ST三联的总成本将达到近8000万元,比现在的成本高出很多,而且一旦变卖后,有权利人申请撤销,这笔钱就很可能打了水漂。

  “做方案肯定是为了公司利益最大化,损失最小,但现在的方案损失可能最大,我们只有放弃,不能为了今年账目的好看,埋下更多、更大的隐患。”沈睿说。

  对于此前*ST三联副董事长孙一丁曾向媒体表示,“今年一定能够扭亏”,沈睿表示,那是“经营性的扭亏”,遭遇这样的意外损失,大股东已经无能为力。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虽然*ST三联4142.26万元的资金被济南中院划走,但尚未给付兴业银行。

  这意味着,*ST三联要追回这笔钱,还有协调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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