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11月19日晚间消息 北京旅游今日晚间公告称,因遭国家开发银行起诉,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冻结北京旅游及另一被告北京戈德电子移动商务公司名下财产共计两千八百万元。目前,该案还在审理过程中。
北京旅游称,11月18日接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09)西民初字第14905号《民事裁定书》,关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旅游和北京戈德电子移动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戈德”)一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冻结被告北京旅游和北京戈德名下财产共计两千八百万元。
截至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北京旅游称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00 年12 月6 日,北京旅游控股子公司北京石泉墙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泉墙体材料”)向国开行申请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用于建设两条煤矸石生产线及辅助工程,利率为每年6.21%,借款期限为6年,北京旅游担保并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2003 年11 月20 日,北京旅游将该笔借款主体变更为北京旅游自身,确认借款余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借款期限展期至2009 年12 月8日,约定期间分多次逐渐偿还。北京戈德对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补偿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005 年4月5 日,北京旅游将石泉墙体材料全部90%的股权和5844 万元债权转让给北京戈德,转让价格为5870 万元,目前石泉墙体材料处于停产状态。
贷款期限届满后,北京旅游仅偿还贷款本金800万元及相应利息,北京戈德亦未履行保证义务。
国开行因此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诉讼请求北京旅游向国开行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4100 万元及利息人民币681 万元(截至2009 年10 月27 日),北京戈德就北京旅游承担的本息金额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旅游称,2009 年3 月,北京旅游收到石泉墙体材料《承诺函》,石泉墙体材料承诺承担自2005 年4 月以来的北京旅游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利息直至该笔贷款归还。
对于本次诉讼对北京旅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北京旅游称,目前北京旅游正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以切实维护公司的权益,尚未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做出结论性评价。(文会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