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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注阳光置业 *ST申龙加入阳光系

  证券时报记者建 业

  本报讯在暂停上市7个月之后,*ST申龙(600401)日前提出了新的重组方案。根据该方案,*ST申龙将获注江苏阳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从而成为江苏阳光(600220)之外,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属下的又一家上市公司。阳光置业成立于2002年,目前该公司已在南京、无锡、江阴等地成功开发多个大型高档住宅区。

  *ST申龙董秘吴江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双方签署的仅仅是意向性协议,还有很多细节需要敲定。我们还没有完成重组的时间表,任何资产重组都有着各种各样的困难,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希望能尽快推进重组,确保投资者利益。”

  据了解,*ST申龙第一大股东申龙集团近日与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及资产重组意向书。该意向书明确了*ST申龙有关资产重组的基本思路和方式,具体为:*ST申龙以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附着于上述资产、业务或与上述资产、业务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与阳光集团所持阳光置业100%股权进行置换,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价值差额部分通过*ST申龙向阳光集团发行股份方式购买。

  同时,申龙集团将持有的*ST申龙9018万股股份转让给阳光集团,阳光集团以承担*ST申龙6.7272亿元银团债务及上述债务自第四季度起的贷款利息,及将阳光集团承担的上述银团债务和银团贷款利息以外的上市公司所有置出资产全部移交至申龙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作为受让上述股份的对价。

  此前,*ST申龙曾有一次不愉快的重组回忆。2008年11月24日,*ST申龙与陕西炼石签订相关重组协议,拟以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价2亿元与重组方所持有的陕西炼石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ST申龙随后再以新增股份的方式向陕西炼石全体股东置换剩余的陕西炼石股权,吸收合并陕西炼石。不过,在今年3月9日,由于债权银团参贷行未能就重组方重组资格和重组条件达成一致意见,*ST申龙与陕西炼石签订的资产重组协议终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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