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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申龙二嫁 江苏阳光集团成大当家

  ⊙记者 彭友 ○编辑 李小兵

  继3月份终止与陕西炼石的重组方案后,已经暂停上市7个月的*ST申龙终于迎来转机,该公司或将获注江苏阳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公告,近日,*ST申龙第一大股东申龙集团与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及资产重组意向书。该意向书明确了*ST申龙有关资产重组的基本思路和方式:*ST申龙以其全部资产、负债(含或有负债)、业务及附着于上述资产、业务或与上述资产、业务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与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江苏阳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置换,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价值差额部分通过江苏申龙向阳光集团发行股份方式购买。

  其次,申龙集团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9018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95%)转让给阳光集团,阳光集团以承担上市公司6.7272亿元银团债务及6.7272亿元银团债务自第四季度起的贷款利息,及将阳光集团承担的上述银团债务和银团贷款利息以外的上市公司所有置出资产全部移交至申龙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作为受让上述股份的对价。

  *ST申龙提醒,该协议为意向约定,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上市公司的银团债权人一致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证监会豁免阳光集团因收购公司股份及以资产购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目前相关各方就有关重组事项正在积极沟通。

  实际上,这已是*ST申龙第二次“谈婚论嫁”了。去年11月24日,*ST申龙与陕西炼石签订的相关重组协议,拟以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价2亿元与重组方所持有的陕西炼石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ST申龙随后再以新增股份的方式向陕西炼石全体股东置换取剩余的陕西炼石股权,吸收合并陕西炼石。

  3月9日,由于债权银团参贷行未能就重组方重组资格和重组条件达成一致意见,*ST申龙与陕西炼石签订的资产重组协议终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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