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遏制产能过剩措施加速落实

  钢铁、水泥、有色等相关产能过剩行业融资需通过发改委审核

  证券时报记者 周 宇

  本报讯 在国发38号文件《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不足一月后,发改委昨天根据其“建立联合发布信息制度”的规定召开了第一次新闻发布会。

  种种迹象表明,我国政府正在以一种前所未有的严厉态度来对待产能过剩。在过去的一个月内,主管中国经济的多个职能部门的主要官员在多个场合屡次提起当前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严峻性。或得益于此,由十部委联合制定的国发38号文件中一些纲领性要求正在被迅速落实。据了解,根据要求,中国证监会日前向发改委移交了一部分关于企业融资的审查权。

  38号文在坚决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对策措施中的第四条规定:“严格发债、资本市场融资审核程序。对不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不按规定程序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及项目发起人,一律不得通过企业债、项目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资扩股等方式进行融资。”

  据此,证监会在发给发改委的文件中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将部分行业的融资审核权力向发改委移交,今后,钢铁、水泥、有色等相关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通过IPO、企业增发、非公开发行、可转债和上市公司债等手段进行融资时,需要获得发改委的意见批复。而发改委批复的主要依据则是,从行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的角度来考虑,尤其是被国务院点过名的行业,如果是产能严重过剩或重复建设,将很难通过。

  据了解,从9月中旬开始,发改委已经开始了审查融资的具体操作,主要涉及水泥、钢铁和有色等行业。

  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巡视员熊必琳昨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正处于经济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对于保增长和调结构要更加注重于推进结构调整,这点在全社会已经形成共识了。因此在这次针对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调控上,十部委高度一致,信贷、土地、环保、证券、监察、项目审核以及行业管理部门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希望对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起到一个促进作用。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