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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信托大股东股权质押解除 中信信托借壳未决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5日 02:46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吕 东

  半年报业绩下滑且深陷信托纠纷之中的安信信托,本周依旧消息频出。继本周三宣布对两家子公司资产予以处理后,昨日,公司再次宣布其现任第一大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将4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由于中信信托借壳之事一拖再拖,市场各方纷纷猜测,此次上海国之杰将持股解除质押,是否代表上述事宜已接近收官?一旦重组方案实施,数年来投入大笔资金的上海国之杰若顺势减持,将会从中套现获得高额收益。而截止目前,公司信托纠纷诉讼一事仍无最新进展。

  大股东4000万股质押

  日前解除

  根据安信信托昨日披露,其第一大股东国之杰在9月22日已将其于2008年6月24日质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支行的公司流通股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 8%)办理了证券质押解除手续。目前,国之杰所持安信信托共14967.07万股股份,已全部解禁。

  资料显示,安信信托前身是鞍山市信托投资公司。1987年2月,由建设银行鞍山市分行、工商银行鞍山市分行、鞍山市财政局、鞍山市钢铁公司4家单位共同出资,组建鞍山市信托投资公司,注册资本1400万元人民币。鞍山信托由于代理发行大量债券,而背上了沉重的负担。

  2002年,时任鞍山信托大股东的鞍山市财政局将鞍山信托20%的股份转让并托管给上海国之杰,至此国之杰正式入主。经过一系列资产大换血后,鞍山信托更名为安信信托。

  根据安信信托股改方案,上海国之杰将以持有的74%的银晨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评估资产为2.2亿元)、上海假日百货商厦第六七层商业房产(评估资产为1.1亿元)以及对安信信托1亿元的债权,置换安信信托4.3亿元的负债和应收账款等资产。

  在投入大量真金白银后,上海国之杰所持股份终于全面变为流通股。当时上海国之杰以每股1.9元的代价接手鞍山信托,如今安信信托股价却已高达15.41元。即使剔除上海国之杰近年来的投入,一旦借中信信托借壳,上海国之杰迅速撤出安信信托,将获得高额的资金回报。

  根据相关媒体报道,由于拯救安信信托过程中不断注入资产,国之杰资金链已经相当紧张,尽快将安信信托的股权变现,并卖出一个最好的价位,是国之杰在安信信托重组中的最大目的。

  业内人士分析,经过上述重组后,上海国之杰的控股比例将降到20%以下,降级为第二大股东。不过,由于重组成功后,安信信托存在巨大的资本增值空间,其获利仍然不菲。

  中信信托借壳

  久拖未决

  2007年1月,中信集团与安信信托就全面重组达成协议。根据协议,安信信托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中信集团、中信华东(集团)及上海国之杰发行股票,中信集团以其持有中信信托80%的股份认购,中信华东以其持有中信信托20%的股份认购,上海国之杰则以现金认购。上述重组完成后,中信集团成为其大股东,实现其拥有一家上市信托公司的梦想,而中信信托则从此成为安信信托的子公司。

  这项两年多前签署的,被誉为国内信托业最大的重组案,时至今日仍未能实施。目前安信信托仍处于证监会签批过程中。根据安信信托去年末公告,这一方案将延期一年至2010年1月。

  安信信托在其半年报中表示, 如该工作在2009年能顺利完成,将可能发生经营策略,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和管理团队的重大变更,这些都将必然影响到目前制定的2009年的工作目标。

  信托纠纷诉讼

  尚无进展

  与中信信托借壳之事如出一辙,备受市场各方关注的光大银行太原分行等公司及自然人起诉公司索赔9000万元信托资金损失一事目前也仍无下文。安信信托董秘办公室人员之前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称, 上诉至上海市二中院的这一信托纠纷尚等待审理,对公司业绩影响几何尚无法判断。

  2009年6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已对太原市东阁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威廉企业策划设计有限公司,张玲娟诉安信信托一案,做出了《河南新陵公路贷款资金信托合同》无效的判决,但由于诉讼双方均不满意,这一信纠诉讼陡然升级。

  目前太原威廉等三方已向法院提起民事上诉状,要求判处该合同有效。而一直在幕后的光大银行太原分行也开始跳到前台,加入到了起诉安信信托的队伍当中。

  作为被告一方的安信信托对于这一判决也是“大声喊冤”,认为公司在原审中提出合同无效的主要理由系光大银行太原分行与太原威廉公司及太原东阁公司恶意串通, 损害了公司利益,并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但原审法院对上诉人提出的这一理由既未作出认定,也未予以明确,请求上诉审法院予以明确。

  有业内人士表示,之所以一纸判决引发原被双方集体不满的奇怪现象,关键在于这份先行做出的中间判决并未就双方争夺的是否赔偿的问题做出结论。虽然一审判定信托合同无效,但对合同无效后,引发的财产是否返还,以及由谁承担责任等内容却没有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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