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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岛(600238.SH)今日公告称,由于下属子公司椰岛集团洋浦物流有限公司(下称“洋浦物流”)违规开展期货投机业务,受到海南证监局行政警示。
该公告称,海南椰岛于上月28日收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海南证监局于2009年6月至7月对海南椰岛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子公司洋浦物流违规开展期货投机业务:2008年2月,洋浦物流转入星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等机构的期货投资资金共4758万元。洋浦物流在星海期货和北方期货2008年的交易明细显示,大部分期货交易为投机类型,如洋浦物流2008年1月至3月橡胶的库存始终为300吨,1至2月白砂糖的库存始终为15800吨。2008年1月4日,洋浦物流通过在星海期货设立的交易账户买进800手的ru0805合约(橡胶每手5吨,800手合计4000吨),并于当天平仓。
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境内外期货交易,应当遵循套期保值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关于企业以国有资产进入期货市场的有关规定”。
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海南证监局提醒海南椰岛关注期货投资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并严格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从事期货交易,建立有效的期货交易风险控制措施。要求海南椰岛在9月30日前向海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