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ST威达(000603)今日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称,ST威达于2009年8月5日收到重庆证监局送达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违法一案已调查完毕,经查有关的违法事实为:一、2005和2006年年报的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二、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07年年报。证监会拟作以下行政处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吕建中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文民生、乔贵生、魏万栋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刘学仪、张世田、吴雄军、王炳燃、陈洪东、刘通、常青、张春景、姚晓东、梁源华、魏万进、席秀霞、吴振怀、午明强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ST威达表示,公司已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