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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ST方源中小股东可申请民事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 01:24  证券日报

专家:ST方源中小股东可申请民事赔偿

  专家认为中小股东可申请民事赔偿

  7月8日,证监会开始对ST方源进行立案调查,主要围绕ST方源控股子公司方达环宇股权转让一事

  □本报记者 矫 月

  7月30日,上证所宣布,对ST方源(600656)原董事长麦校勋、原董事许志榕和汤剑平进行公开谴责。7月31日,ST方源公布致歉公告。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晓珂对此表示:“ST方源原董事长麦校勋或原董事许志榕等人的调查结果出来后,认为其有刑事责任的时候,那么,利益受到损害的ST方源的中、小股东有权利去追究其民事责任并申请民事赔偿。”

  ST方源致歉

  投资者可追究民事赔偿

  7月9日,ST方源发布公告称,于7月8日接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ST方源进行立案调查。

  资料显示,证监会将对ST方源存在的三大问题进行调查,而这三个问题主要围绕ST方源控股子公司方达环宇股权转让一事。

  首先,ST方源未如实披露控股子公司方达环宇股权转让情况,也未对相关交易依规进行会计处理,致使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次,ST方源对方达环宇为关联方债务提供担保未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也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此外,ST方源还未如实披露控股子公司债务情况。

  在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后不久,ST方源于2009年7月30日收到上证所的谴责决定。主要也是针对公司上述被调查问题中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同时,上证所对ST方源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原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以及财务总监等高管进行通报批评;对公司原董事长麦校勋、原董事许志榕、汤剑平予以公开谴责。

  接到上证所的有关决定后第二天,ST方源公布了致歉公告表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诚恳接受上证所的处分并真诚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胡晓珂表示,如果调查结果出来后,主要负责人被认定承担刑事责任,那么ST方源的中、小股东有权利对案件的相关责任者进行进一步的民事诉讼并要求赔偿。

  主营业务深陷亏损

  ST方源何去何从

  在上证所确实了ST方源及有关当事人的违规事实和情节并作出处分后,一时间闹得纷纷扰扰的违规事件暂时告一段落,但ST方源业绩下滑这一根本问题却还仍然存在并没有解决。

  据ST方源2009年一季报显示,ST方源营业利润、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99.27%和206.07%和282.52%,公司方面表示,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影响及公司下属方达环宇环保产业主营业务大幅度下降所致。

  此后,虽然麦校勋向本报记者表示,公司在寻找新的投资,但除了最近因还债才购买的一项酒店投资外,ST方源再无其它运作。

  7月29日,ST方源发布公告称,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09年半年度业绩将出现较大亏损。公司2008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589980.90元,每股收益0.22元。业绩亏损原因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停产的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利润大幅下降;同时,公司拟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投资者认为,ST方源虽然没有公布亏损的具体数字,但公告中提到公司业绩将出现较大亏损就表明公司巨亏的可能性很大。鉴于有此风险,已经有投资者开始清仓。

  早在ST方源一季度报告公布之时就有业界人士称,ST方源的业绩出现危机。而且,ST方源当时也出现工厂停工的状况。更有知情人士透露,ST方源有的职工已经有几个月没有得到工资的情况。据记者调查ST方源2008年年报显示,企业重组安置职工的支出为负2,794,902.37 元(这笔款项是ST方源下属化工分公司安置职工费用)。

  在多方压力下,ST方源将会何去何从?有投资者提出:“要想扭转业绩,ST方源目前只有重组一条路可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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