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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电力落实证监局内控整改要求流于形式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7日 00:51  证券日报

汕电力落实证监局内控整改要求流于形式

  □ 本报记者 陈 蓉

  继信息披露被深交所评为“不合格”之后,汕电力A(000534,SZ)又接到了广东证监局的《检查结果告知书》,被指出内控制度有待完善、股权转让款未按期收回、个别独立董事未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以及对存在问题的整改重视不够等四大问题。

  公告显示,广东证监局于今年3月至4月对汕电力的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于6月11日向汕电力下发了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7月15日,汕电力发布《整改报告》,对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

  但是,截止到《整改报告》发布之日,股权转让款仍然没有收回,与子公司的资金风险并未消除。7月16日,《证券日报》记者致电汕电力董秘黄曼华,她表示正在开会,不方便接受记者采访。

  向子公司提供近2亿元资金

  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汕电力内控制度有待完善,内控执行有待加强。同时向控股51%的子公司万泽地产借款达1.6亿元。值得一提的是,汕电力控股股东万泽集团同时持有万泽地产的股权,但并没有同比例提供借款。

  万泽集团入主汕电力之后,汕电力从2006年开始向房地产业务转型,但是内部审计部门并没有对房地产业务实施有效的内部审计监督。汕电力给出的理由是,公司过去主业只是单纯电厂的电力生产和蒸汽供应业务,而房地产业务是2006年“新增”的业务,原内部审计部门对新增业务的专业知识不够。

  而汕电力更大的内控风险在于与子公司万泽地产之间的资金往来。资料显示,汕电力于2006年12月21日受让大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万泽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的股权。转让之后,万泽集团还持有47.75%的股权,深圳市小梅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25%的比例。

  同年12月29日,汕电力与万泽地产签订借款合同,向万泽地产借款7500万元,期限一年,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5%。由此也拉开了万泽地产向汕电力借款的序幕。

  在2007年,汕电力两次向万泽地产借款,其中2月借款4000万元,8月借款6000万元。2008年3月再次借款9500万元。但是与此同时,万泽地产其它两个股东万泽集团和小梅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并没有按照同比例提供借款。深交所对该事项进行了关注。

  随后,2008年8月23日,汕电力通过议案,同意万泽地产6000万元借款延期一年。今年3月10日,万泽地产再次要求9500万元借款延期一年。

  截止到2009年6月26日,汕电力与万泽地产之间还有1.6亿元未到期款。汕电力表示,公司主要的房地产项目通过万泽地产开发和经营,借款给万泽地产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活动的流动资金,借款资金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批。

  事实上,在2008年汕电力发布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报告,对于资金使用管理的内控薄弱问题同样提到了向万泽地产的借款,但并没有切实解决,仅仅表示公司已按深交所的要求运作。

  而今年4月广东证监局的现场检查,再次指出与万泽地产之间的资金往来存在风险。汕电力针对与万泽地产之间的资金往来,表示积极督促子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内控制度,按协议约定条款执行,提前做好还款计划,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股权转让款迟迟未收回

  广东证监局检查发现汕电力有两笔股权转让款都没有按期收回,至整改报告公布之日也还没有解决这一问题。

  其中一笔是热电一厂49%的股权转让款。汕电力在2008年1月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下属的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49%的股权转让给科能石化(汕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款4410万元。2007年12月29日,科能石化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2300万元,12月31日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根据协议,科能石化在股权过户后4个月内,向汕电力转让剩余的211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但是1年半过去了,汕电力仍至今然没有收到这笔款项。如果不是广东证监局的现场检查,投资者至今也无法了解这笔股权转让款的真实情况。

  根据汕电力的解释,由于热电一厂处于经营亏损、部分机组面临关停和部分机组申报保留以及电厂土地拟转变功能等复杂因素,公司经营班子多次与科能石化协商,近期达成初步共识,于7月底前付清股权转让款2110万元。

  而另外一笔未收到的股权转让款来自于一项失误的股权收购。去年4月,汕电力竞拍购入广州市花都华美实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耗资1.21亿元。当时,汕电力A委托专业机构对华美实业进行资产状况尽职调查,在重大债权债务一项中,截止到2008年8月5日,华美实业近有3000万元贷款,并无其它重大债务。

  但是今年3月3日,汕电力突然发布公告,称2月25日接到华美实业的报告,称华美实业与佛山市顺德区顺成房地产有限公司因有关合作项目发生经济纠纷,华美实业需偿还顺成公司7040万元及利息、滞纳金、风险补偿金等款项。顺成公司因此提起诉讼,2009年1月16日,法院查封了华美实业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的两块土地。

  因此,汕电力将花都华美实业70%的股权再次转让给原股东黄永权,转让价款1.25亿元,由广州市君通拍卖有限公司作为协调方,三方签署《股权回购协议》。黄永权在协议生效10天内支付6500万元,在40天之内支付余款6000万元。但是至今,汕电力仅收到1.23亿元,仍有200万元没有收回。

  对于未收回的股权转让款,汕电力表示多次与华美股东黄永权协商还款事项,争取于2009年年底前结清全部股权转让款,然后再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这意味着,广东证监局4月检查发现的“股权转让款未收回”的问题,汕电力至7月15日公布整改报告之日,仍然没有解决。

  而截止到记者发稿前,汕电力董秘黄曼华仍然没有回复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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