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证监会处罚原S*ST金荔董事 公司07年已退市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9日 09:39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证监会7月9日发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对原S*ST金荔高管吴志衡处以警告并罚款三万元。资料显示,吴志衡曾任广东金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广东金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05年成为S*ST金荔董事。

  S*ST金荔因2003年至2005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自2006年7月24日起暂停上市。2007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上证所有关决定,自07年11月20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吴志衡:

  因你应对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行为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拟对你警告,并处三万元罚款。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08]14-1号)。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会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对我会拟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享有相应的权利。你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会复核成立的,我会将予以采纳。如果你放弃上述权利,我会将按照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请你在送达之日起3日内与我会指定联系人(王瑾,电话010-88061210,传真010-88060140)联系,书面告知陈述、申辩或者要求听证的内容,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九年七月九日


    新浪声明: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