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8年10月29日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9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日前,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09]CP64号),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核定注册金额为7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至 2011年7月2日,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首期应在2009年9月2日前完成发行。本次短期融资券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