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巨化股份税收优惠增收6000余万

  ⊙本报记者 赵一蕙

  巨化股份今日公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经公司所在地浙江省衢州市地方税务局审核确认,公司2007年和2008年的CDM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应返还和免征公司企业所得税合计6086.6907万元。

  公司已于2009年6月26日收到2007年度退税2002.04万元,并完成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上述税收返还和免征增加公司2009年净收益6086.6907万元。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