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000931)27日公告称,公司决定向第一大股东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借款3.9亿元,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6.903%。公司董事刘力文表示,“因本项议案中涉及的企业间资金拆借的利息约定违反了现行法律规定,所以本董事反对此项议案。”据了解,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为5.31%。
中关村同意向鹏泰投资借款38184万元;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鹏泰投资借款994.7万元。借款期限均为自2009年7月1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止。若上述借款均于2009年7月1日到账,此次上市公司向鹏泰投资借款一年期利息为2635万元;中关村建设向鹏泰投资借款一年期利息为68万元,利息合计2704万元。还款计划介绍,中关村2009年底前需偿还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2010年3月31日前偿还本金不低于10,000万元;在借款到期日前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中关村建设则在借款到期日前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截至目前,中关村对第一大股东鹏泰投资借款余额为3.48亿元;控股子公司中关村建设对鹏泰投资借款余额为2994万元。对于上述借款,鹏泰投资承诺至2009年6月30日均不收取利息。
对于这笔关联借款,董事刘力文以议案中涉及的企业间资金拆借的利息约定违反了现行法律规定为由,表示了反对。资料显示,刘力文历任四通集团法务部部长、中关村总裁助理,现任四通集团副总裁。
中关村称,通过此次交易,公司获得的流动资金将用于项目投入和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加快工程进度,缓解资金压力。(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