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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回购获外管局批准 最高将动用9亿港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3日 01:14  证券日报

长安汽车回购获外管局批准最高将动用9亿港元

  本报记者 胡潇滢

  昨日晚间,长安汽车发布公告称,公司回购B股方案已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和重庆市外汇管理局的批准,目前完成了所有回购B股事宜的审批手续,并且公布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报告书》,可开始实施回购方案。

  昨日长安B收盘价为3.53港元,逼近3.68港元上限。

  汽车业首例回购案

  拟购汇不超过9.09亿港元

  今年3月,长安汽车发布《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预案》,根据预案,公司拟购汇不超过9.09亿港元和首次购买等值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港币用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回购期限为1年之内,回购价格上限为每股3.68港元。这是继医药企业丽珠之后,我国第二家推出B股回购计划的上市公司,在汽车业尚属首例。

  发布回购预案后,长安汽车曾在复牌后连续7个涨停,并最终以94.82%的涨幅居2月A股首位,原因仅在于其回购B股的题材。

  截止6月22日,公司已完成了回购B股事宜的所有审批手续,并同时披露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报告书》。

  公司公告回购报告书后,即可实施回购方案。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的决议之日起12个月,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9.09亿港元或回购B股总量达到4.23亿股,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并视同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长安汽车称,参照目前国内证券市场汽车板块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市净率水平,结合A股市场与B股市场的估值差异,确定公司本次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价格为不高于3.68港元/股;同时,以本次回购资金最高限额9.09亿港元和回购股数最大限额4.23亿股B股计算,则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均值为2.15港元/股。

  但是昨日长安B的收盘价为3.53元港元,已经接近3.68的上限。

  公告提示,如果公司完成回购4.23亿股的数量上限,则回购后控股股东南方汽车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将从45.55%提升为55.64%。拟用于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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