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证券 > 正文
⊙本报记者 徐锐
*ST九发今日公告称,公司6月2日收到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根据裁定内容,*ST九发公司管理人已于5月31日向烟台中院申请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提前终止管理人监督职责。烟台中院对管理人提交的工作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查,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裁定:自2009年6月1日起,*ST九发公司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同时,公司重整期间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已有_COUNT_条评论 我要评论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