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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昂立原总裁涉嫌贪污受贿案昨开庭

交大昂立原总裁涉嫌贪污受贿案昨开庭

  知情人士透露,律师将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

  证券时报记者 黄 婷

  本报讯 昨日,交大昂立(600530)原总裁、“昂立1号”保健品创始人兰先德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出庭受审,同时受审的包括原交大昂立副总裁范小兵和叶文良。检方指控,兰先德利用国家工作人员之便,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人民币4753万余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571万余元,挪用公款9000万元。庭上,兰先德对这三项指控持坚决否认态度。

  据检方指控,2002年,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以人民币6804万余元将下属企业上海茸北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后更名为“昂立地产”)转让给交大昂立及叶文良等11名自然人。转让后,交大昂立在茸北房产中持股80%,11名自然人持股20%。2003年1月茸北房产拟增资扩股。兰先德等决定交大昂立放弃增资权,增资800万元全部由自然人股东认购,交大昂立持股比例因此降至48%。经评估,茸北房产截至200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48亿余元,交大昂立因放弃增资权实际被侵吞资产为4753万余元,而兰先德和叶文良从中各占有685万余元。

  其次,2003年,上海捷捷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敏将其所持捷捷公司50%股份分给兰先德、范小兵。叶文良得知后要求参股,并支付440万元,作为他与兰、范等人20%股权的参股款。此后,朱敏以分红、借款等名义支付了2568万元给兰先德等三人。检方认为,兰先德伙同范小兵共同收受捷捷公司分红中未出资的30%股权部分,共计1571万余元,属受贿;兰先德等将交大昂立下属的诺德公司5500万元资金借给捷捷公司用于地块开发,属挪用公款。

  此外,检方还指控,2004年间,兰先德、叶文良参股的上海蓝鑫投资有限公司以每股3.5元收购1000万股茸北工贸名下部分交大昂立法人股。在兰先德等人的操作下,3500万元股权转让款由交大昂立和昂立房产代付,后蓝鑫公司又将此笔款项归还给两家公司。检方认为,3500万元股权转让款也属挪用公款行为。

  对于检方的三项指控,兰先德完全予以否认,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和兰先德辩论激烈。兰先德表示,双方签署备忘录明确茸北房产改制后应为“民营控股”、“注册资本达到2000万元”,故交大昂立持股2003年1月降为48%,并非存心故意不让交大昂立增资。一位接近辩方的法律人士表示,一份较权威的鉴定报告确定茸北房产的净资产2005年才达到1.21亿元,但检方的评估报告却认定昂立房产在2002年底前就已达到1.48亿元。

  另一较大争议在于兰先德的主体身份问题,兰先德是否仍算上海交大的人,对本案的定性很关键。一位辩方人士认为,兰先德的个人主体身份应当是停薪留职人员。兰先德自1993年受交大委派任中美合资天王生物公司总经理,但自1997年起,兰先德并非系受上海交大委派任职,故不应被视为“国家工作人员”。

  据悉,由于案情复杂,此案将择日再次开庭,知情人士透露,兰先德等三人的律师将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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