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海马股份零回购 投资者疑是在作秀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3日 02:42  金融投资报

海马股份零回购投资者疑是在作秀

  本报记者 靖曦

  记得2008年12月9日海马股份(000572)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的报告书一出,股价立即跳空高开并且在第二天收了涨停,之后大盘积极向上,海马股份的股价也是节节高升。到了2009年6月2日,海马股份突然发出了一份“回购股份总数为0股”的公告,这份公告表明,从2008年12月9日起截至2009年5月31日,海马公司回购股份总数为0股,支付回购资金额为0元。

  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海马股份的回购计划受阻呢?记者查看了公司2009年一季报。数据显示,每股现金流为1.42元,以海马股份92970万的流通盘来计算,现金流也超过了10亿。看来应该不是现金流紧张的问题。

  那么,会不会是当前价格超过了回购之初所定的价格呢?当初的回购书上表明,参照国内证券市场和同类上市公司整体市净率水平,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每股净资产值,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3.6元/股。回购数量不高于3000万股。当然,以6月2日海马股份收盘价3.7元比较,其价格已经高于当初承诺的回购价格,所以,这应该是造成回购失败的主要原因。但是记者发现,在回购公告宣布前的2008年12月5日,公司的股价就已经超过了3.7元/股,12月8日是涨到了4元/股,12月9日宣布当天更是冲至4.27元/股。那么,以当时的成交价来看,回购所定的价格已经是低于市场价格。

  但是,在回购公告中,海马股份表示,回购的意义在于,“受近期证券市场低迷的影响,公司股价持续下跌,公司的股票市场表现与公司长期内在价值不相符,公司投资价值被低估。损害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也侵害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以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既然为了提振广大股东的信心,为什么不选择高出市场价回购,而要低于当时一周的市场价格呢?而且,2008年12月23日后,海马股份七连阴,股价最低跌至3.1元/股,这个时候,公司为什么不采取措施进行回购呢?

  就此疑问,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海马股份证券代表郑彤,郑彤告诉记者,6月2日发布的公告是按照深交所的规定进行的一月一次的例行发布,虽然目前公司还没有回购的举动,但是深交所规定回购的期限是1年,因此还有半年的时间可以进行。“真的还有半年时间可以回购吗?海马股份目前股价5.7元/股,已经大大超过了当初所定的最高回购价格。如果价格一直高于当初所定价格,公司会不会重新制定回购的价格呢?”对此疑问,郑彤的解释是:“一般情况下公司不会修改当初所制定的价格,如果有重新制定的需求,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议来决定。”至于目前股价偏高无法回购的尴尬局面,郑彤的解释是:“我们会等待股价回落到一个合理的区域再进行回购。”

  那么,当初发布回购公告之际,海马股份的股价已经在4元/股,3.6元/股的定价从何而来?郑彤的解释是:“当初公司决定回购是2008年11月,当时公司股价只在2元左右,我们估计12月股价也只在2元附近,因此才制定的3.6元/股的回购价格,谁知道12月大盘一下拉了起来,虽然短期内12月23日左右回落到3.6元以下,但我们考虑到回购周期是1年,因此就没有动作。”

  对此,国金证券分析师李玲表示,去年11月底12月初刮起了一股“增持回购风”,在市场悲观情绪浓厚的情况下,宣布了增持回购计划的上市公司无一例外受到了市场资金的追捧。以首先增持的新兴铸管和有研硅业为代表,宣布计划的第二天两家公司都受到市场短期的热烈追捧,而去年12月到今年2月期间,两家公司的股价都上涨了30%左右,虽然现在还不能肯定这些增持回购的企业究竟是真正为股东利益着想还是为再融资铺路搭桥,但对股价的提振作用是明显的。也不排除某些企业利用市场追捧心理拉高股价,从而达到稳定市值,谋求更大话语权的做法。而海马股份在6月2日发布公告仅一个小时后,某大型财经网站的股吧里就出现了谴责声,一名愤怒的投资者更是表示:“如果海马回购,公司有可能破产;如果不回购,股价永远不可能上涨!”看来,海马股份的回购之路依然曲折漫长。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海马股份吧 】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