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周 悦
本报讯 重庆路桥(600106)诉资中县人民政府投资经营合同纠纷的诉讼请求已被四川高院已受理,公司要求判令解除协议及差额处理协议;资中县政府返还有关款项及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6560万元等。
重庆路桥认为,资中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怠于行使行政管理职责,致使资中段路况遭到严重破坏,公司虽多次投入巨额维修费对道路进行维修,但由于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存在且情况严重,效果甚微。此外,公司按照差额处理协议的约定,已向县政府支付土地征用费30万元,但公司至今仍没能取得协议约定的项目土地使用权,而县政府拒不返还土地征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