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建 业
本报讯 5月7日,ST方源(600656)接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告知书,由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对股权转让进行相关会计处理等原因,广东监管局要求ST方源逐项制定整改方案。
广东监管局认为,ST方源未如实披露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情况,也未对相关交易依规进行会计处理,致使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公司对方达环宇为关联方债务提供担保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也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未如实披露控股子公司债务情况。
对此,广东监管局责令公司董事会逐项制订整改方案,尽快解除方达环宇违规担保和负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麦校勋及中国高新协商妥善处理有关纠纷;对股改说明书、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2007年度报告、2008年度报告等文件中存在的信息披露错误或遗漏事项,进行补充披露和更正。公司应于2009年5月31日前报送整改报告并披露。
ST方源表示,公司方达环宇为关联方债务提供担保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也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未如实披露方达环宇与中国高新集团股权转让情况,也未对相关交易依规进行会计处理,目前方达环宇对中国高新尚有6450万元其他应收款未追回;同时,方达环宇涉及一项总额为2000万元的短期投资款纠纷。鉴于上述违规问题,公司须对以前年度年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在今日起45天内披露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更正后的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