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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再诉五粮液 四川高院称应由宜宾中院受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3日 07:06  新闻晨报

  五粮液被指涉嫌虚报9.22亿元营收、少缴税19.51亿元 成都中院未立案被诉至四川高院

  □晨报记者 潘 隽

  第一次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次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甚至准备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海封某、周某自称因信赖五粮液2006年、2007年年报导致投资亏损了25万元,一怒之下二诉五粮液(000858)年报虚报9.22亿元收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厅有关工作人员昨天向晨报表示,目前尚未收到起诉书,此案应由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而五粮液集团对此不愿多说,称“自有公论”。

  四股民:五粮液虚报营收9.22亿元

  “不为别的,就是要讨个说法。”四位原告的委托律师、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爱文告诉记者,走这条起诉的道路委实艰难。

  周爱文表示,封某、周某等四人查询并信赖了“五粮液”公开披露的2006、2007年年报信息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相继购买了“五粮液”股票共约1万股,随后亏损约25万元。之后他们对“五粮液”年报产生了怀疑,于2008年夏季委托他查清五粮液年报是否存在问题,并与五粮液公司沟通、核实并依法索赔。经过分析,四名股民发现五粮液2007年年报披露的四川省宜宾五粮液供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存在虚报约9.22亿元的嫌疑,而且根据2006年-2008年年报分析,五粮液三年存在少缴消费税约19.51亿元的嫌疑。

  律师:再不受理将上诉最高院

  “从2008年7月起,我给五粮液公司打了好几次电话,还发过书面函件,但他们不肯给我们一个解释,总说他们是对的,年报没任何问题。”周爱文话里有几分委屈。多次沟通无果,他们于2009年1月9日通过特快专递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厅邮寄民事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可四名股民等了3个月,依然杳无音信。据起诉当事人称,周爱文多次致电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厅,相关负责人一直不明确表态受理与否,直到4月20日仍表示“还要研究”。21日,四名原告通过特快专递依法将本案诉之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如果四川省高院依然不受理,我们打算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周爱文态度很坚定,称就算最终裁定原告有错也要坚持到底。

  五粮液:对错自有公论

  面对周爱文及四位原告的执着,五粮液集团并不愿多说。该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表示,并不清楚四位原告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提起上诉。

  该证券事务代表说,他与周爱文经常电话沟通,但他本人并未收到他们发出的书面函件。

  在采访中,该证券事务代表并未对公司年报是否有错表态,也未对周爱文及四位原告多做评价,仅仅说对错自有公论。

  五粮液董事会秘书彭智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原告那个算法肯定是有问题的,仅仅凭主观臆测进行简单计算,没有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因此可以说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结果肯定是不可信的。”

  四川高院:应由宜宾中院受理

  “这个案件应该由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昨天,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厅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还未收到四位原告寄出的特快专递。该位工作人员称,按级别,高院仅受理标的1个亿以上的案件,由于五粮液集团隶属宜宾,此案应该由宜宾当地法院受理。

  记者也致电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厅一位负责此案的法官,询问为何至今仍不受理此案,该法官对此不作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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