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投资者瞩目的攀钢系重组的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今日进入第五个申报日,根据攀钢系三家上市公司日前发布的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首次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期为4月9日至4月23日。
根据深证证券交易所的公开信息显示,截至4月13日收盘,攀钢钢钒的净预受现金选择权户数为20户,股数为145636股,仅占总股本的0.0036%。而近日攀钢钢钒近日频放巨量,也印证了部分大资金对鞍钢集团提供的二次现金选择权青睐有加。
回顾鞍钢集团提供的二次现金选择权,攀钢钢钒在2008年11月5日发布 《关于鞍钢钢铁集团公司确定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及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现金分红承诺的公告》,作为此次攀钢系重组的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鞍钢集团郑重承诺:“于现金选择权首次申报期截止日未全部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攀钢钢钒股东将取得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并有权于首次申报期截止日起两年后的特定期间按10.55元/股的价格行使现金选择权,即按10.55元/股的价格将其所持有的攀钢钢钒股票出售给鞍钢集团。”
在此公告中,攀钢集团也同时承诺“在攀钢钢钒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并仍然保留一定未分配利润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将向攀钢钢钒2008-2009年度股东大会提议分配现金红利,分配标准将不低于每10股派发1.2元 (含税),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并承诺将在审议该等事宜的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同时提及“如在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截止日至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期起始日之间,公司股票发生分红、派息等情况,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将不进行除息处理。”
基于此两项承诺计算的二次现金选择权的综合年收益率,以首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基准将不低于6%。
作为中国最大的钢铁企业之一,鞍钢集团的信用评级为AAA,是最高等级的信用评级。鞍钢集团的资产、现金流等情况良好,有能力提供现金选择权,这些都是毋庸置疑的。攀钢集团的相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攀钢集团会履行现金分红的承诺。相信,部分大资金对二次现金选择权青睐有加是看重了鞍钢集团、攀钢集团有能力恪守已做出的承诺。 (亦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