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利得盈09年第1期现金选择权;中行智富0901期理财计划;光大“T计划”2008年第七期
理财周报记者 时晔/文
近来,在资本市场上炒得沸沸扬扬的攀钢系整合,有开始渗透银行理财市场的趋势。理财周报记者了解到,通过理财产品投向攀钢钢矾(000629.SZ)现金选择权项目信托计划的资金有将近50亿。
目前建行发行的利得盈09年第1期现金选择权;中行的智富0901期理财计划;光大的“T计划”2008年第七期产品均瞄准此次现金选择权计划,三款产品期限都是2年,预计年收益在4.5%-5.2%之间。
二次现金选择权收益达5%
根据攀钢集团为实现整体上市而面向小股东提出的现金选择权实施方案,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时间为2009年4月9日到23日。攀钢钢钒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为9.59元/股;攀渝钛业(000515.SZ)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为14.14元/股;长城股份(000569.SZ)的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为6.50元/股。
在首次现金选择权资金清算及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鞍钢集团将向未申报行使首次现金选择权的相关股东派发第二次现金选择权。
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为:原攀钢钢钒股东获得的行权价格为10.55元/股;原攀渝钛业的股东获得的行权价格为8.73元/股;原长城股份的股东获得的行权价格为8.73元/股。
除10.55元“行权价”外,参与二次现金选择权的投资者还可以享受到攀钢股票在此期间的每年分红将不低于每10股派发1.2元。
显然,在首次未申报者若选择二次现金选择权的收益将达到年收益5%左右。国泰君安行业分析师崔婧怡认为,这样的收益率高于同期债券,会使得大部分投资者放弃第一次行权而选择第二次行权。
这样的收益也吸引了银行理财产品的介入。记者了解到,建行、中行、光大等均在近期发售了一款相似的产品“现金选择权理财产品”。根据记者掌握的银行对该产品计划的募集资金上限规模计算,资金上限近50亿。
超过行权价产品可提前中止
截至4月9日,攀钢钢矾的收盘价为9.62元/股,已超过首次现金选择价格。
记者从建行、光大银行了解到,“现金选择权”理财产品成立后,将以不高于9.62元/股或9.63元/股的价格购买攀钢钢矾股票。
目前,攀钢钢矾的股价已经接近于理财产品的买入上限,如果攀钢钢矾股价继续上涨,将影响到产品的最终收益。
据悉,“现金选择权”理财产品的收益结构比较简单,即通过到期出售股票或行使现金选择权,获得买卖价差及持有期分红收益。
光大银行财富管理中心产品经理韩海容向理财周报记者表示:“若在该产品到期前,攀钢钢钒在二级市场的股价超过10.55元,将会择机出售。”也就是产品具有提前中止的功能。
投资者直接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和购买理财产品的差异主要在于:一方面,“现金选择权”产品其实相当于采用“股票资产+看跌期权”的保护型看跌期权策略。在股票价格下跌时,通过行使看跌期权对冲股票价格下跌所造成的损失;在股票价格上涨时,通过放弃行使期权获得股票价格上涨收益。
另一方面,韩海容也表示,“因为参与二次现金选择权的投资者还可以享受到攀钢股票在此期间的每年分红将不低于每10股派发1.2元,而一般个人投资者会发生10%的股息率扣率,而通过理财产品购买则不发生这方面的扣率。”
两年后看鞍钢资金实力
在攀钢集团为敲定现金选择权实施方案后,4月3日、7日,攀钢钢矾的成交量放出天量,两天成交额超过20亿,似乎已有投资者进场。不过快速放大的交易量,并没有推高攀钢钢钒的价格。自现金选择方案公布以来,该股日K线犹如一字长蛇,完全无视大盘的震荡,股价始终“稳稳的”在9.59元的现金选择价格附近波动,波动幅度都保持在分位上。
有关攀钢系公司二级市场股价的走势,之前大多数分析师普遍预测的是随着首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日的临近,股价缓慢上涨并与首次现金选择权价格之间的套利空间逐步缩小。但现在显然已超过了现金选择权价格,所以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出售攀钢系股票远比申报首次现金选择权更为有利。
中银国际行业分析师许民乐认为,近两日攀钢钢钒收盘价已高于9.59元的首次现金选择权的价格,以此推断,部分追逐首轮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可能已经提前卖出,而新进入资金大多应该冲着二次现金选择权而来。
而这批资金中就有来自理财产品的资金。“我们准备在9.59元/股的价位进入,按照10.55元的行权价格计算,再加上现金分红,预计该理财产品获得最大概率的收益在10.49%,年化收益在5.2%左右”,韩海容向理财周报记者表示道,“产品最差情况是以上限价格买入,到期年化收益在4%。”
根据产品公告,建设银行这款“现金选择权”的预期年收益在4.5%,中国银行的产品预期年收益在4.9%。记者注意到,3款产品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其中,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产品的募集资金除了购买股票外,未足额购买股票的资金部分由信托公司以其名义向鞍钢集团发放信托贷款。
据记者了解,“现金选择权”理财产品是理财市场中比较创新的一类产品,也是银行第一次将此设计成理财产品。对于投资者而言,这类产品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最大的风险在于本金亏损。造成本金亏损主要的原因就在于鞍钢是否能按照与公众的约定,两年后提供现金选择权,或者信托贷款是否逾期等。
对此,西南财大信托与理财产品研究所研究员张星认为:“鞍钢违约的可能性极小。假如两年后鞍钢违约,该产品的运作者完全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抛售所持股票。”国泰君安行业分析师崔婧怡也表示:“至于两年之后的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由于行权日期距离现在时间尚早,两年后的股价目前还难以判断,投资者届时是否会真的继续行使现金选择权也是个未知数,因此目前暂无需担心鞍钢两年后的资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