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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药业两大股东斗法 两议案未通过

  ⊙本报记者 赵旭

  

  在昨天召开的华海药业2008年度股东大会上,分别持有公司26.01%和22.71%股份的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保华和前任总经理周明华的矛盾依然难以调和,最终结果是公司董事会和周明华分别提出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均因未达到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而没有通过。其他包括《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在内的9项议案通过。

  公司方面表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内容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浙江监管局相关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而对章程做出的相应修改,尽管这次没有通过,但以后董事会还要提出来付诸表决。另一方面,周明华承认,该议案是由于自己投了弃权票而未能通过,但他表示,自己仅对其中的对外担保总额持有疑义。

  由周明华提出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内容主要是要求公司将章程修改两项:一是提供包括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二是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对此,华海药业现任董事长陈保华表示,同意第一项,但认为第二项提议虽合理,但在华海目前形势下不宜采用。与会人士多认为,该提议实际是为确保周明华在目前其与陈保华两人所持股份几乎不相上下,而矛盾又得不到化解的情况下,得以在下届董事会改选时当选董事重返董事会的唯一办法。周明华表示,他作为第二大股东和公司创始人之一,要求获得一个董事席位应当不是过分要求。而第一大股东则认为,如周重返董事会,由于目前双方积怨之深,除了在董事会内形成对立,造成经营上的困扰外,没有别的好处。相反,周以目前地位对公司进行监督,其作为大股东之一的地位并不受损失。

  据了解,陈保华和周明华这对公司共同创始人的矛盾在这些年变得十分尖锐和不可调和。

  今年在会上,周明华对公司从管理、经营和治理结构等各方面提出不同看法,公司董事长陈保华均一一解释。参加会议的机构和中小投资者对公司在2008年严峻经济形势下,依然取得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3.36%和13.49%的成绩表示满意。对公司在去年四季度原材料价格较低的情况下,主动大量采购的积极举动表示赞扬。独立董事和一些投资者呼吁陈、周二人能捐弃前嫌,认为目前是双输的局面,如公司形象受损,则对两人都不利。但也有人认为,两大股东所持股份相近而又不和的特殊结构有利于公司在有效监督下的发展,比一方独大似乎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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