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华笑丛
南化股份(600301)股东王鸿珍由于未按规定减持,今日被上证所公开谴责,并受到限制交易的处罚。
经上证所查实,王鸿珍在2008年6月6日至2009年3月22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南化股份1052200股,占总股本0.45%;2009年3月2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020万股,占总股本8.59%,累计减持南化股份21252200股,占总股本9.04%。王鸿珍在减持南化股份的股份达到总股本5%时,未及时停止买卖并履行法定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且王鸿珍在2008年7月曾因短线交易股票的违规行为被上证所出具监管关注函予以书面警示,上证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一、对南化股份股东王鸿珍予以公开谴责。二、对南化股份股东王鸿珍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的措施,限制其账户自2009年4月7日至7月6日买入和卖出“南化股份”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