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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上诉被驳回 张桂平股权纠纷案尘埃落定

原告上诉被驳回张桂平股权纠纷案尘埃落定

  ⊙本报记者 应尤佳   

  苏宁环球董事长张桂平与浦东公司原股东许尚龙和吴娟玲之间的股权纠葛,最终以张桂平的完胜告终。

  苏宁环球今日披露,张桂平与许尚龙、吴娟玲之间的诉讼经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许尚龙和吴娟玲不具有诉讼的主体资格,判决驳回上诉请求,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许尚龙和吴娟玲负担。至此,这一场曾经引起市场广泛关注,并差点儿“断送”了苏宁环球增发的诉讼案,可算是尘埃落定。

  2007年6月21日,原告许尚龙、吴娟玲与何健签订协议,原告将其持有的全部浦东公司11%股权及其依该股份所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何健。2007年8月9日,苏宁环球披露了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10亿,后变更为100亿。之后原告于2007年9月10日以张桂平为被告提起诉讼,认为张桂平用以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浦东公司84%股权中还有其份额,构成侵权。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于2008年1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江苏高院判决驳回原告许尚龙、吴娟玲的诉讼请求。此后,许尚龙、吴娟玲不服江苏高院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在提起诉讼期间,原告多次向监管机构投诉。

  苏宁环球认为,原告许尚龙、吴娟玲的这些举动已经影响到了公司的工作。苏宁环球称,由于原告多次向监管机构投诉,认为上述股权尚未明晰,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桂平及其关联人张康黎拟用浦东公司84%的权益实施认购公司股份提出异议,要求对外披露,从而影响了公司的非公开发行。公司非公开发行延误至2008年11月才结束。除张桂平及其关联人浦东公司84%股权按照每股26.45元/股的价格资产认购1.93亿股股份外,现金发行部分公司共募集资金6.84亿元,较中国证监会核准额度46.99亿相差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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