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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讯(记者 覃秘)针对媒体质疑公司高管薪酬以及园区奖励等问题,东湖高新昨日约见媒体,对各种疑问进行澄清和解释,公司表示高管2008年不存在加薪的情况,所获得的园区奖励款与股改送股条件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规避送股的问题。公司董秘李雪梅特别强调,公司绝不会做铁公鸡,并透露公司已有现金分红计划。
针对董事长年薪逆势涨40%等问题,李雪梅解释,领薪董事和高管人员2008年所领取的薪酬包含了2008年的基本薪酬和对2007年业绩进行考核后补发的2007年考核薪酬,不存在加薪情况。
李雪梅介绍,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8年6月、7月分两次奖励公司共计3375.6万元。该项奖励款已计入了2008年营业外收入,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与公司股改送股条件“200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没有关联关系。
李雪梅表示,由于公司正在转型期,新建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将盈利进行了滚动投资。目前董事会已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修订,规定现金分红的比例在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拟定后经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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