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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肖年红) 针对媒体质疑公司高管薪酬以及园区奖励等问题,东湖高新近日公告澄清称:公司高管2008年不存在加薪情况,所获得的园区奖励款与股改送股条件没有关联。
公司澄清,为鼓励支持公司在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湖高新于2008年7月收到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有关函,决定给予公司园区开发奖,总计人民币3375.6万元。公司分别于2008年6月和7月收到上述款项。在2008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将上述奖励款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并计入了当期营业外收入。
针对董事长年薪逆势涨40%等高管薪酬问题,公司解释,为更好地考核高管,公司于2007年下半年开始,每月按薪酬标准的50%发放高管薪酬,剩余50%于业绩考核后在下一年度发放。因此在公司领薪董事和高管人员2008年所领取的薪酬实际上包含了2008年的基本薪酬和对2007年业绩进行考核后补发的2007年考核薪酬,不存在加薪的情况。
不过,网上也有部分投资者仍然质疑,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次性给予3375.6万元,这笔政府奖金数额巨大,一个地市级的开发区委员会竟然如此“慷慨”,似乎不太符合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