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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刘明涛(实习)
昨日,深交所发布了对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公告。据公告显示,*ST联油(000691,收盘价2.13元)曾在过去两年内有过四次违规行为。
据资料显示,*ST联油在去年5月12日收到参股公司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的通知函。该函显示,*ST联油于2007年10月完成对蓝景丽家的增资工作,随后将一亿元注册资金转走。但对上述重大事项,公司直到去年6月6日才履行披露义务;随后,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又于去年10月7日正式停产,由于公司全部业务收入均来自天津绿源,其停产事项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对上述重大事项,公司直到2008年11月22日才履行披露义务。
另外,2007年6月27日,*ST联油签订协议将其持有的汉鼎光电(内蒙古)有限公司33.92%的股权以3800万元转让给北京和谐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和谐源已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但公司到目前为止仍未将上述股权过户到北京和谐源名下。去年5月下旬,北京和谐源通过传真方式向公司表示,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已履行完毕,北京和谐源不再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对上述重大事项,公司直到今年1月8日才履行披露义务。
除上述三次违规行为外,*ST联油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议案时,公司所有在任董事均进行了表决,但公司董事赵伟、杨承明系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均需要回避表决,且不得委托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这也构成了违规。
深交所对于*ST联油多次的违规行为昨日作出了以下处分决定,首先对*ST联油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其次,对该公司董事陈勇,原董事赵伟、张大放、杨承明、董志强,独立董事阎世春、明云成、席海波、任渭生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最后对该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艳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此外,上述处分还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