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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赵一蕙
*ST马龙今日公告,公司自明日(20日)起复牌,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实施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ST马龙”变更为“ST马龙”。
由于2006、2007年度连续两年亏损,公司于2008年3月3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根据*ST马龙2009年2月17日发布的2008年年报,公司2008年实现净利润1465.8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02.57万元,每股净资产为0.26元,公司向上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经上交所审核,认为公司符合撤销上述条件。但鉴于公司08年第四季度发生巨额亏损,同时预计一季度亏损比去年同期增加,表明公司主营业务尚未恢复正常,尚不具备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