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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通信诉讼时效仅余两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0日 07:28  北京商报

航天通信诉讼时效仅余两个月

  律师建议投资者应该尽快起诉

  商报讯 (记者 陈洁) 在航天通信(600677)虚假陈述案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个月后,海拓律师事务所律师潘修平昨日通过本报提醒投资者,航天通信的诉讼时效已经临近届满,因其欺诈受损的股民应该尽快提起诉讼请求。

  “本案的诉讼时效将在2009年5月21日届满,距今只有两个多月的时间。而从律师的工作时间来看,从投资人与律师第一次接洽到法院立案,需要一个月的工作时间。从东方电子案的诉讼经验来看,临近诉讼时效届满之时,起诉的投资人数急增,投资人应尽早起诉。”曾经代理过东方电子案的潘修平表示。

  2007年11月8日,航天通信表示接到财政部通知,点名公司在2003年至2005年期间虚增利润3110万元。令投资者愤怒的是,航天通信已经于2007年5月21日接到上述通知,但是迟到4个多月才公之于众。消息公布后,航天通信股价从25.75元直线下落,连续两个交易日跌停。截至昨日,航天通信的股价收于7.26元。

  但是,投资者对航天通信的民事索赔诉讼却迟迟没有得到受理,直到2月初杭州中院才正式受理此案。

  “在立案之后,投资者都被鼓舞了,这一个月找我们咨询航天通信虚假陈述的投资者超过300人,签订了委托协议的超过50人。”潘修平表示,这一数字和立案前相比增加了3倍。

  但是,这一数字和受害于航天通信虚假陈述的投资人相比,仍然显得微不足道。“这一段时间以来委托我们的人数激增,另一个原因是诉讼时效已经临近,但更多投资者没有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我就有亲身经历,在东方电子案诉讼时效过去后,还有很多投资者来找我们,但是已经没有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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