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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问东湖高新巨额奖金谜团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6日 01:40  证券日报

八问东湖高新巨额奖金谜团

  东湖高新在年报中披露获得园区奖励3375.6万元,但东湖开发区一副主任表示并不清楚。而东湖高新在襄樊和长沙园区分别投资的两个企业,其账面利润也呈现为几十万元负值,而按会计学常识,如果其中任何一个企业获得三千多万的奖励,其账面利润应该显示为正值。

  本报记者 白宝玉

  如果有人被处罚,则常常是灰头土脸、讳莫如深;但如果是被奖励,则常常是趾高气昂、到处宣扬,深怕世人不知道。

  但位于湖北武汉的上市公司东湖高新(600133)则不是这样的,对于它在2008年因园区开发取得的3375.6万元这样一笔大额奖励款则是“讳莫如深”,好象不愿将这桩幸福往事让公众分享,甚至至今没有信息显示东湖高新何时何地获得这笔巨额奖金。

  东湖高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也语焉不详,闪烁其词。那么,是什么原因让东湖高新如此难言了?

  疑问一:为何不披露被奖详情?

  2月26日,东湖高新公告了其2008年年度报告。在去年,东湖高新共取得4625.55万元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6.64万元。但让投资者大跌眼镜的是,如此高利润的重要贡献竟然是来自一项营业外收入“园区开发奖励款”,仅该项奖励款一项就高达“3375.6万元”。

  东湖高新“3375.6万元的园区开发奖励款”来的不但突兀而且也很突然。在东湖高新去年10月29日披露的三季报中的合并利润表中,在营业外收入一栏中,无论是第三季度还是去年前三个季度都未发生任何收入。此后直至东湖高新在今年的2月26日的2008年年度报告披露,却并未对有关大额奖励的任何预告或者说提示。

  在上市公司东湖高新的网页上,也没有关于“3375.6万元园区开发奖励”的条款,除年报披露外的任何进一步的信息披露。

  3月4日,记者拨通又东湖高新证券事务部的电话,一位接电话的女士表示,公司董秘李雪梅与证券事务代表周京艳皆恰好不在,自己只是公司的员工,不是证券事务部的员工。但当记者问到,东湖高新是否获得东湖高新开发区的“3375.6万元的奖励”?上述东湖高新的员工答道,“这些问题我可能不太清楚”, 但可以将本报记者欲采访的问题记录下来并予以转达。

  疑问二:当地政府网站为何无此项记载?

  3月5日,东湖高新董秘李雪梅对记者表示,“你去看我们的年报,所有的问题你都到我们的年报中去找信息。我们都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关于年报的情况都到年报中去寻找”。

  但在东湖高新2008年年报中,记者并没有找到其何时何地获得这笔奖金的信息。更令人惊奇的是,在武汉市政府网站和当地媒体中,关于这笔奖金根本没有提起过。

  按照正常惯例,东湖开发区对东湖高新的这种重大奖励,当地媒体早就铺山盖地报道了。但遗憾的是,事情并不是这样。

  疑问三:审计机构有何难言之隐?

  据了解,东湖高新2008的年报是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审计的。在审计期间,重点实施了存货、固定资产的实地抽盘,应收款项、应付款项、银行存款和银行借款的函证询查,以及对账面反映情况进行初步核实等基础性工作。

  奇怪的是该会计师事务所并没有对东湖高新巨额的3375.6万元园区开发奖励款的来由进行“函证询查”。

  为了进一步求证该笔奖励款的来由,3月5日本报记者又致电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东湖高新2008年报审计的二位注册会计师刘均、姚舜。一位与姚舜同一办公室的女士向记者表示:“求什么证啊,向企业去求证,我没有时间”。 另一会注册会计师刘均则建议记者直接问东湖高新,因为他不方便在未经公司同意许可的情况下直接透露信息。

  疑问四:大股东为何说自己不清楚?

  东湖高新的第一大股东,同时也是控股股东的凯迪电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代码为000939)恰好也是上市公司。凯迪电力持有东湖高新29%的股权,因而也将东湖高新的经营情况合并到其2008年年度报告中。但凯迪电力知道东湖高新“3375.6万元园区开发奖励款”的来由吗?

  本报记者3月5日又致电凯迪电力证券事务部。凯迪电力证券事务代表张蓉芳对记者表示,这个是它们那边的事情,要问他们那边。她个人是不清楚的,至于其他人清不清楚,她是不清楚的。

  疑问五:开发区为何也不清楚奖励一事?

  上市公司东湖高新的总部即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简称东湖开发区),东湖开发区则在1991年即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

  一般来讲,如果东湖高新获得东湖开发区开发奖励款的话,则应该是所处的东湖开发区奖励的。但东湖开发区会给东湖高新奖励3375.6万元呢?

  3月4日,记者致电东湖开发区一副主任。这位副主任对记者表示,对于上市公司东湖高新获得3375.6万元的园区开发奖励一事,她表示并不清楚,建议记者联系一下园区内的上市办,因为这是对上市企业的奖励,上市办毕竟有很多合起来的(奖励)很多,她也说不清楚。

  记者又拨通了上述副主任提供的电话号码。另一位“主任”当即表示,“这个你问(上市)公司吧,这个以上市公司董秘的意见为准,这个问题比较敏感,我这儿也不是一个授权的部门、也不是管委会的新闻宣传部门,我不便回答你的所有问题、任何问题”。

  当记者又表示可否给一下园区新闻宣传部门的电话,这位主任则表示,“它更不知道了”、“更不清楚了”,最后还是建议记者“以上市公司董秘的意见为准,这是最大的渠道”。

  此后记者又致电武汉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对方在听完了记者的问题后,并无任何表示,只是建议记者去打另一个电话予以求证,另一个电话号码却是空号。

  疑问六:东湖开发区无钱还债有钱发奖?

  退一步来讲,即使东湖开发区要给东湖高新奖励,但东湖开发区有钱给奖吗?

  纵观东湖高新历年年报,可以看出东湖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还欠东湖高新公司数千万元,而且有的欠款还拖欠数年。仅截至2008年末,在东湖高新应收帐款中,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欠东湖高新4244万元,占其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高达51.08%,欠款时间一至五年。在其他应收款注1中,东湖高新披露:期末余额中应收政府部门欠款金额为392,397.51元。主要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欠款。当然,这还不包括东湖高新给开发区预付的土地出让金4122万元。

  其实,在东湖高新2000年-2007年年报中,投资者都可以看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东湖高新的欠款都高达数千万元。东湖开发区有钱给东湖高新奖励3375.6万元,但无钱还帐,这符合常理吗?

  而且,如此重大的奖励,东湖开发区网站上却无任何宣传表示,似乎与此无关。

  北大一位教授也认为,东湖开发区如果有钱奖励,干吗不用这笔钱去还东湖高新的欠款,这不符合常理。

  疑问七:其它园区奖励推测也难成立

  除了东湖高新本身有园区开发的业务外,东湖高新还有二个全资子公司——襄樊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与长沙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具有园区开发的业务性质。

  难道襄樊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与长沙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会获得园区开发奖励吗?

  襄樊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东湖高新以现金出资3,000万元,拥有其100%权益;长沙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 月,东湖高新以现金出资5,000万元,拥有其100%权益。这二个全资子公司2008年度皆纳入东湖高新的合并范围。但截至2008年末,襄樊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196,162.26,长沙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571,878.95。

  如果上述二者稍获补贴,则不可能出现亏损。

  另外一个城市的开发区负责人也认为,对园区内亏损公司进行奖励,基本是不可能的,除非是带动某一行业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但根据东湖高新的公开资料,该公司仅是一个从事园区建设相关的产业,与拉动国家高新技术发展也无关。

  疑问八:“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真的吗?

  本报记者接受东湖高新董秘李雪梅女士的建议,再回头仔细阅读了东湖高新2008年年报。

  记者发现,3375.6万元园区开发奖励赫然列入政府补助的种类中,是一项“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月5日,记者在武汉市政府网站中,没有搜索到与东湖高新奖励有关的任何信息。

  记者随后又在湖北省政府网站中,也没有搜索到与东湖高新奖励有关的任何信息。反而搜索到一条2008年7月10日对东湖高新的“处罚”报道。据该报道称,“昨日(7月9日),武汉市气象局开出首张防雷罚单。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处以2.9万元罚款。”

  东湖高新做为一个公众上市公司,竟能如此悄无声息地获得3375.6万元巨额的“政府补助”,实属蹊跷。本报记者也采访了诸多可能与东湖高新“3375.6万元的园区开发奖励款”有关的人士,但无人能向记者解释清楚该笔款项的来由。谁又能说清楚东湖高新“3375.6万元的园区开发奖励款”的来由呢?

  请知情者致电本报010-82031724,或发邮件到zhangxu20054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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