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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实业高管薪加薪却不分红有隐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6日 01:40  证券日报

东华实业高管薪加薪却不分红有隐衷

  □ 本报记者 罗三秀

  继华发股份高管薪酬大增被曝光后,房地产企业逆市大幅加薪的现象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有趣的是,部分公司不惜与业绩脱钩对高管慷慨发钱却对股东无半点分红回报。

  据统计,有13家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合计平均达到635万元,比上年翻了一番,而净利润的增速却未至六成。

  事实上,部分底子薄的上市公司在高管薪酬“上涨”行情下也有较大压力,“被逼”跟着行情涨工资。

  高管加薪一倍vs向股民不分红

  同处广东,虽然华发股份高达上千万元的高管薪酬,东华实业难以望其项背,不过东华实业的薪酬增幅并不逊色。2008年,东华实业董事长等15位高管的薪酬合计360.44万元,比上年174.97万元增长了106%。

  薪酬的翻番并不与公司业绩一致。年报显示,2008年东华实业实现主营收入12.92亿元,同比增长8.91%,净利润1.36亿元,同比增41.46%。

  对于高管薪酬增幅明显超出业绩增长,东华实业董秘蔡锦鹭表示,薪酬有大增长主要是几个原因,有几个董事的工资是在下属并表公司领取的,因为我们公司的薪酬比其他公司低,去年也就100多万元,所以有意把他们在子公司的薪酬列进去了。另外他们在子公司的薪酬也多过母公司。

  记者注意到,东华实业董事李彪和监事于彪均在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任职,李彪四季度薪酬在控股子公司领取。副董事长杨树葵从零薪增至48.8万元。

  虽然东华实业高管加薪有水分,但不分红却成为中小投资者心头的痛。一些投资者表达了要求分红的愿望,寄望东华实业能学习中天城投改变不分配利润的计划。

  截至目前,自2006年10派0.5元,东华实业连续两年不实施利润分配,而帐上未分配的利润已经累积了2.77亿元。

  不过,2008年东华实业母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283.12万元,资本公积金5291.81万元。董事会拟决定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分配现金和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昨日,董秘蔡锦鹭告诉记者,也有股东反映过要分红,按会计政策要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但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而且因为现在房地产行业处于调整阶段,公司为持续经营不可能图一时之快,给将来发展带来资金压力。

  “为保护股东利益,我们也在公司章程里增加了中期分配的规定。如果上半年资金好点,不排除向股东进行中期分配。”蔡锦鹭表示。

  东华实业财务总监杨建东也表示,“未分配利润在控股子公司里,股东大会后,我们会把子公司利润分配到母公司,这是个手续问题,实际上真正的分配还是按照并表的未分配利润来的。”

  杨建东还称,“房地产这两年不景气,我们公司在去年增加了几个项目,主要是缺资金。所以我们发债来支持项目。如果明后年市场好了,项目现金流好了,分红也是肯定会分的。”

  东华实业尽管净赚1.36亿,但母公司营业收入仅1893万元,净利润却亏损1688万元,其中管理费用就有1239万元,未分配利润为负也不足为奇。

  杨建东解释,公司总部是没有项目开发和销售的,主要是老物业的零星收入,而加强公司内审和预算管理中心以及对外投资坏账准备增加了管理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2008年底,东华实业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有3.13亿元,比上年明显增加38倍。而东华实业货币资金仅1.0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3.24%。在资金趋紧的情况下东华实业又如何还款?

  “我们会争取和银行续贷,而且北京等地的项目预收款也能缓解资金需求。公司发债主要是归还银行借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但不是用于即将到期的长期借款。因为发行公司债走完审批,贷款可能已经到期了。”蔡锦鹭称。

  工程欠费550万涉官司

  楼盘质量也有待提高

  除了资金压力,东华实业还要忙于几个诉讼。伴随着管理费用的增长,东华实业诉讼费用也从26万元增长至261万元。

  东华实业子公司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中悦置业有限公司的关于北京城启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就让东华实业头疼了3年,至今未有仲裁判决。如今又一纸诉状将东华实业告上法庭。

  据报道,2008年11月,东华实业控股孙公司北京博成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北京“天鹅湾”项目的售楼处聚集了前来讨薪的农民工。此前,这些农民工所在的安徽建奥劳务有限公司北京负责人缪金勇因到开发商和总承包方广州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劳务费,被开发商打伤。

  之后开发商北京博成房地产有限公司和总包方广州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朝阳区建委的协调会上,承认欠安徽建奥劳务有限公司劳务费550万元,并承诺在11月付款225万元,而剩下的325万元也给出还款计划。

  资料显示,总包方广州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和东华实业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所关联(无股权上的关系),富银建筑和东华实业的关联交易金额更是日益见长。2008年富银建筑为东华实业提供建筑安装工程服务,发生工程款为1.84亿元,而2007年支付工程款1.38亿元。

  不过,550万元的欠费并未按承诺到达劳务公司手里。安徽建奥等待的却是1月8日博成房地产在朝阳区人民法院的起诉。博成房地产状告安徽建奥名誉侵权,组织民工聚集减少了楼盘销售收入,并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和赔偿经济损失600万元。

  不过,东华实业并未对这个案件进行披露,董秘蔡锦鹭表示,按规定,诉讼金额最低达到1000元的事项才需要披露,而且诉讼金额要达到净资产一定比例要求才需要披露。

  而对于550万元的欠费,蔡锦鹭称,目前自己也不清楚是否已经给劳务公司。当时我们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大部分款项,但是劳务公司提出的价格比合同约定的价格多了一倍。

  对于案件进展,安徽建奥劳务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诉讼结果。开发商起诉劳务公司名誉侵权是不成立的,对他们违约我们也要提起反讼,我们春节前已经立案3个案件,春节后有1个案件,主要是3号、19号、23号、31号楼四个楼盘涉及的劳务费。3月12日将开庭审理其中3个案件。

  而在杨建东看来,“劳务公司和上市公司下属的开发公司是没有关系的。我们已经和建筑公司结算了,而劳务公司和建筑公司结算。劳务公司把关系搞错了,就到开发商要钱。”

  尽管开发商和劳务公司“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开发商对于保证楼盘质量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知情人士透露,东华实业“天鹅湾”项目31号楼的外墙保温材料曾在2007年施工期间两次着火,发生在3层和6层。按照相关规定,外墙保温材料必须是阻燃的。

  而2007年8月,曾有天鹅湾业主发帖声称,“房屋本体质量和装修质量都存在严重问题。如7号楼多个楼层出现厨房水管崩裂漏水,门窗塑钢变形开裂等等。虽然开发商承认这些问题并同意整改,但进程缓慢,推诿责任,造成多个业主无法收房入住,开发商亦不肯承担晚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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