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记者 牛 溪
本报讯由于去年经营业绩未能达到行权条件,宝新能源(000690)的管理层将无法分享4050万份的股票期权,为此公司今天发布公告,称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将被终止作废。
根据宝新能源《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日为:2009年9月8日至2010年9月7日;对应的可行权股票期权4050万份;其行权期行权条件为:2008年度相比2005年度,利润总额增长超过200%,且2008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上述行权条件中,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中的低者。
而公司今日年度报告显示,2008年共完成利润总额4.2亿元,相比2005年度8396.5万元,利润总额增长达400%;但该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0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仅为4.06%,未能达到公司2008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的行权条件。而按相关规定,该期对应的部分股票期权将作废。
值得关注的是,宝新能源是深沪两市首家对激励期权进行行权的上市公司,首期期权激励数量5400万份,行权价格为5.41元,分为三个行权期,每个行权期的行权比例分别为总数的20%、30%和50%,因为期间公司实施了10送5的送股方案,所以目前50%所对应的股份数量就相应地由2700万股上升为4050万股。公司于2007年12月11日首次实施了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