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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高额奖金来源:疑为不想送股故意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7日 03:28  证券日报

东湖高新高额奖金来源:疑为不想送股故意而为

  □ 本报记者 胡潇滢 李莹

  昨日,本报刊发《东湖高新连续4年未分红 董事长年薪上升40%》一文,引起了投资者的广泛关注。

  随后,有投资者致电《证券日报》投资者热线010——82031724,对东湖高新2007年和2008年两个会计年度内分别发生的三项金额巨大的“非经常性损益”提出了疑问,直指年报中所提的3375.60万元的奖金有假。

  这位投资者指出,东湖高新在股改时承诺,如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将向投资者进行送股,但这笔巨额奖金的出现,让其比例超过了50%,因而东湖高新可以继续不送股。

  那么,这笔巨额奖金是否真正存在了?

  连续两年达不到送股条件

  是本身所然还是人为故意?

  2月26日,记者致电东湖高新董秘李雪梅,她对于3375.6万元的营业外收入只解释为是公司获得的园区开发奖励,但是何人奖励、因何奖励等却回答含糊其辞。

  2007年1月股改时,东湖高新的第一大股东凯迪电力(000939)承诺,如果公司2007年和2008年任一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或者公司2007、2008年度中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将向流通股股东按每10 股送0.5股追送股份一次,共计送股416万股。

  2007年,东湖高新50%的增长任务顺利完成。年报显示,200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09.95万元,比2006年增长67.95%。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到中国,众多上市公司都发布业绩预减公告,东湖高新的大股东凯迪电力的业绩同比下降90%左右,净利润将从上年的38801.73万元,下降至3700万元。

  与大股东业绩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月26日东湖高新发布公司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8%;利润总额4625.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19%;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3086.6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04%,所有指标中,最显眼的是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数额为3428.42,较上年同期增长70.57%。

  这样,东湖高新之前追送股份的股改承诺就顺理成章地自动取消了。昨日,记者联系到东湖高新董秘李雪梅,也得到证实,由于条件没有触发,东湖高新将不追送股份。

  主营业绩持续下降

  神秘奖金来自何处?

  虽然最终公司没能触发股改时的承诺,但是令投资者不解的是:东湖高新的义马环保发电项目、安庆和合肥的脱硫项目,都没有产生效益,襄樊子公司与长沙子公司发生亏损,大别山环保科技分公司净利润也只有260多万,公司的净利润下降4.04%、营业总收入仅增长1.18%,这种情况下,东湖高新是如何完成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70.57%的?

  仔细阅读年报,不难发现,公司在2007年和2008年两个会计年度内分别发生了三项金额巨大的“非经常性损益”。2007年东湖高新的净利润为3216.51万元,据相关附注显示,因为在当年发生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以及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等多项非经常性损益共计1206.56万元,故其200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09.95万元。其当年净利润主要来源于其控股32%的中盈长江国际信用担保公司贡献的2738.47万元的投资收益。

  2008年则发生了两项非经常性损益,其中一项数额达3375.60万元的非经常性收益主要来自于园区内对公司的开发奖励,被计入营业外收入,其数额占利润总额的72.98%。另一项金额达3189.93万元的非经常性损失则来自于公司义马环保项目2008年3月1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签署的相关利率互换业务确认的损失。

  然而,2008年的的非经常损益中,3375.6万元来自于园区内对公司的奖励引起投资者的注意,这3000多万的奖励占到了利润总额的72.98%,公司是什么原因获得此奖励?从何处获得的该笔奖励呢?然而公司李雪梅却对该问题避而不谈,含糊其辞。

  受让关联方BOOM项目

  被“吸去资金”2亿多元

  东湖高新连续四年在未分配利润连年高达1亿元以上的情况下,仍旧不分红,并且公司在解释未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时表示,未用于分红的资金投入长沙、襄樊子公司以及BOOM项目的建设。

  然而就在前不久,即2009年1月13日,东湖高新发布公告表示,向中国工商银行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借款1.46亿元,借款期限为八年,并且表示,该借款用于大别山火电厂一期工程烟气脱硫项目(BOOM项目)的开发建设。

  BOOM项目究竟是何方神圣?

  年报显示,东湖高新大股东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9%的股份,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凯迪控股”)则持有凯迪电力33.49%股份,成为东湖高新的间接控股股东。

  2008年4月16日,东湖高新与凯迪控股签订《大别山电厂2×600MW超临界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项目BOOM(下称:大别山BOOM项目)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凯迪控股将拥有的大别山BOOM项目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无偿转让给公司。

  该项目运营期限自脱硫系统通过168小时试运之日起至电厂2×600MW燃煤机组实际运行寿命止的期间,电厂设计寿命为30年;建设期限至2008年4月30日。公司作为大别山BOOM项目新主体,承担向凯迪控股支付脱硫岛的投资建设款的义务,预计支付金额约为人民币2.3亿。

  但是这个令投资者无法获得分红,并且东湖高新又向银行借款1.46亿所投入的项目,今年所得收益仅为260多万元,如果按照此后每年都是这个数额的收益,那么收回这2.3亿的投资成本,也需要89.5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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