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小股东质疑盐湖矿权不归集团 无奈大成基金力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9日 02:40  每日经济新闻

小股东质疑盐湖矿权不归集团无奈大成基金力挺

  每经记者 马超彦 姜艳艳 发自北京

  大成基金:买该股是因为价值被低估;交纳“资源使用费”合理。董宝珍:程序上合规,但大成不清楚矿权历史。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了大成系基金建仓力挺盐湖集团征收盐湖钾肥(000792,收盘价51.50元)资源费的消息,引起了市场很大的反响。当日,大成基金就此专门给本报发函,解释了对该股的投资理由及投赞成票的原因。

  大成基金

  表决过程合法合规

  大成基金在来函中表示,首先,公司之所以投资盐湖钾肥股票,是因为该股一直是公司“密切跟踪和深入研究的投资品种”,因此在盐湖钾肥股票于2008年12月26日复牌后,公司召开了专门的讨论,分析该股内在投资价值。

  最终,大成基金认定盐湖钾肥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认为该股在2009年动态市盈率不足10倍的情况下价值被明显低估,具有较大的投资价值。因此,公司旗下多只基金在较低价格对盐湖钾肥进行了大幅投资,而在后期股价出现明显上涨的情况下,没有继续增持。

  针对“资源使用费”问题,大成基金就投出赞同票的原因解释说,公司研究认为,盐湖钾肥作为青海盐湖集团下属的子公司,长期无偿使用盐湖集团的卤水资源,自盐湖集团借壳“数码网络”上市以后,上述关联交易问题需要解决。盐湖钾肥作为资源的使用方,按照合理的价格适当向资源的拥有方 “ST盐湖”(即盐湖集团)交纳资源使用费是合法的,并有其合理性。

  并且,大成基金还透露称,投出赞成票的投资建议书,还经过公司最高决策机构的书面表决之后,才最后形成了决议。并表示“上述议案的通过对于盐湖钾肥的长期发展具有正面意义,符合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同时,上述议案的表决过程也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的规定。”

  不过,分析人士认为,大成基金的说法,颇令前度否定议案的十大基金公司“尴尬不已”,两相对比之下,似乎前述基金集体出现了判断失误,“不过股市投资本身就是博弈的关系,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大股东和流通股东之间都有博弈关系,各家给出的只是站在自己认为合理角度的解释而已”。

  对此,大成基金则表示,“我们之所以要做出答复也不是要证明谁对谁错,只是想向投资者解释一下我们公司对该股的投资理由及投赞成票的原因。”

  董宝珍

  矿权不归集团所有

  针对大成基金公司的说法,本报记者也采访了一直在媒体保持曝光度的盐湖钾肥小股东董宝珍。他表示,大成基金认为资源使用费合理是其自身的权力,不能说是错误的,不过“他认为合理就通过了,我认为不合理就通过不了,明知它背后可能有问题,却没有办法,因为我是小股东”。

  董宝珍表示,大成基金行为极其不正常,但是却不能指责,因为从程序上讲,董宝珍认为利用股权结构的变化改变投票结果,从程序上是合规的,“明知道吃的是哑巴亏,但是你就是说不出来,这就是散户的悲哀。”

  但是董宝珍对大成基金的解释持有的一个最大的异议是,他认为大成基金在关于“资源使用费”议案投票的决策过程中,“凭借一个错误的事实,投赞成票的依据是错误的”。董宝珍一直坚持认为,在2007年之前,盐湖集团不拥有采矿许可证,2007年之前,别勒滩矿权一直为盐湖发展所使用,盐湖集团在2007年之前是没有矿权的,在盐湖集团没有矿权的情况下,这个矿权要么是归盐湖发展要么是归盐湖钾肥,否则盐湖发展在不拥有矿权的情况下开采就是非法开采,所形成的收益就是非法收益。“而盐湖集团2008年凭借什么突然表示矿权归他所有?”,董宝珍表示,大成基金实际上不了解关于矿权的变迁历史过程,搞错了一个事实。

  (每经记者 宋元东对本文亦有贡献)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盐湖钾肥吧 】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flash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