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浪财经讯 深交所今日发布公告称,经查明,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琼花”)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自2006年3月起,江苏琼花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现任董事于在青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亨塑胶”)公章,以公司及威亨塑胶名义违规为其本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花集团”)等关联方多次提供担保。截至2009年2月3日,于在青以江苏琼花及威亨塑胶名义累计违规提供担保13,792.5万元,占公司2008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3.63%,其中已解除担保907.5万元,违规担保余额12,885万元。
深交所公告称,鉴于江苏琼花及有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江苏琼花及其控股股东琼花集团,包括江苏琼花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现任董事于在青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并公开认定于在青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ST琼花今日收于跌停,报4.12元,全日换手5.88%。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