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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计划9.09亿港元回购B股

长安汽车计划9.09亿港元回购B股

  证券时报记者 仁际宇

  本报讯 停牌已超过4个月的长安汽车(000625)今日宣布,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B股。长安汽车决定此次用于回购B股的资金总额不超过9.09亿港元、最多不超过4.23亿股B股。根据计算,9.09亿港元折合人民币约8亿元,长安汽车表示上述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截至长安汽车A、B股同时停牌的2008年10月9日收盘,长安汽车A股价格为3.67元/股,B股价格为1.68港元/股。

  长安汽车表示,参照目前国内证券市场汽车板块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市净率水平,结合A股市场与B股市场的估值差异,确定公司此次回购B股价格为不高于3.68港元/股。长安汽车此次将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9.09亿港元、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3.68港元/股的条件下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但最多不超过4.23亿股B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12%和B股的70%。如果长安汽车完成回购4.23亿股的数量上限,则回购后,长安汽车控股股东中国南方工业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有望从45.55%提升为55.64%。

  2008年以来,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资本市场出现了剧烈震荡,其中深证B股指数最大跌幅近70%。在此期间,长安汽车B股股价持续走低,至2008年10月9日,长安B股收盘价为1.68港元,折合1.48元人民币,相当于同日公司A股收盘价3.67元的40.33%;与公司每股净资产相比,折价幅度达45.68%。目前长安汽车B股静态市盈率仅为5.17倍,公司B股股价已经明显背离公司实际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给上市公司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不利于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在当前市场环境下,长安汽车以适当的回购价格回购B股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促进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

  2008年9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国资委支持中央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增持或回购其所控股上市公司股份,这被普遍认为是长安汽车回购B股的政策依据。而在此之前,已经有上市公司开始尝试回购B股,2008年6月20日,丽珠集团(000513)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拟动用最多1.6亿港元资金,以16港元/股的最高回购价格回购B股。截至1月31日,丽珠集团累计回购B股数量为271.75万股,支付总金额约为港币2443.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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