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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通信财务造假案往事未了 法院受理股民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1日 07:50  证券日报

航天通信财务造假案往事未了法院受理股民诉讼

  航天通信财务造假案往事未了

  杭州中院正式受理股民索赔案

  据了解,这是国内首例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获得凭证后立案

  陈鹏飞之后,航天通信还要经历多少波折?

  □本报记者 李冰

  因财务造假,航天通信董事长陈鹏飞在去年底被判处无期徒刑。

  但此事余波并没有消除,昨日航天通信数名股东致电《证券日报》投资者维权热线,透露他们起诉航天通信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已由杭州市中级法院正式立案。

  据了解,此案的代理律师是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的陶雨生、武峰,共有19名投资人起诉航天通信。据了解,这是国内首例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获得凭证后立案。

  在此之前,这19名投资者也试图起诉航天通信,但因为没有财政部对航天通信会计报告的全文披露,杭州市中院以不符合立案条件为由,拒绝立案。事情的峰回路转,是股民根据国务院颂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财政部披露会计报告全文。

  从而,在财政部应要求披露全文后,杭州中院得以立案。

  违规信息长达6月不公布

  违反《证券法》和相关条文

  股民维权律师武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候透露:“2月9日,我们收到的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09浙杭商初字第50——68号共19份《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这标志着中小投资人对航天通信提起的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已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据记者了解,本次涉案诉讼标的金额为446万余元,但这个数字目前还在上涨。

  2月10日,记者致电航天通信,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其董秘徐宏伟的手机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航天通信一个维权股民陈先生对记者表示,“因为航天通信虚假陈述,我损失了近250多万,这案子不管打多久,我都肯定坚持打下去。”

  据了解,2007年5月,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航天通信作出《关于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通知指出:航天通信在2003年至2005年间划出资金通过其他单位进行周转,虚增利润3110万元;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针对被告“会计造假、虚增利润”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理决定。

  但对于会计稽查详细内容,财政部这份通知并没有披露。

  虽然财政部的通知仅寥寥数语,但航天通信2007年11月8日才公告了以上消息,航天通信的股民就此认为航天通信有意隐瞒信息,并愤而向法院起诉。

  “这么久之后才公布信息,我们股民根本不可能知道,踩到地雷的很多。”上述维权股民表示。

  “不仅公布晚了,而且航天通信的这个公告也不完整,只是公布了结论,细节等均未公布,这就为以后我们的立案形成了障碍”,武峰律师向记者回忆当时的情况。

  记者查阅资料显示,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航天通信的的这种长达近六个月不披露被调查的行为已构成“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航天通信对因其实施虚假陈述行为而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立案过程一波三折

  律师挟国家法规得到报告全文

  最终能够立案的过程可谓是一波三折,据记者了解,航天通信的维权律师于2008年7月30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法院在经过初步审查后认为,因受损投资人未能提供财政部作出的检查处理决定,不符合立案条件,将起诉材料退回。

  “为此,我们曾据理力争:航天通信在2007年11月8日公告消息时本应全文公告财政部的该检查处理决定,但未公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航天通信的该行为又涉嫌构成‘信息披露不完整’的违法行为,不能因航天通信违法不完整披露信息,就让受损投资人承担不能立案的不利法律后果,这样对投资人是不公平的。但法院仍坚持要求提供财政部的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否则,不予立案。”

  武峰律师对记者强调“客观来讲,法院的要求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只是因为航天通信在公告中未完整披露信息的行为给投资人维权立案设置了障碍。”

  “最后我们想到了用刚刚开始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而进行立案。”武峰律师表示。

  据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旨在为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增强政务公开运行的透明度,提供了可能,同时也为这起案件的立案带来了转机。

  而后,此次维权律师于2008年11月正式向财政部提出了政府公开信息申请。财政部经研究后,于2008年12月2日以“2008年第5号――回执总第15号”决定全文公开了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航天通信作出的《关于对航天通信200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财驻浙监【2007】55号)。

  “就是因为财政部对航天通信这个报告的全文公开,我们有了立案的依据。这也是我国证券民事赔偿司法实务中,首例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获得立案证据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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