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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称将为双龙重返“正常经营”努力
本报记者 王进
上海汽车今天公告称,韩国双龙汽车株式会社发布了其接到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决定书,批准其依据韩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入“企业回生程序”。
在韩国,企业进入破产保护状态被称为启动“回生程序”。据悉,双龙汽车回生债权、回生担保权的调查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9日,第一次关系人会议日期为5月22日,双龙的法院托管责任人为朴永泰和李裕一,前者为双龙汽车公司常务负责人,后者为前现代汽车公司社长。
上汽收购双龙是中国在韩最大的投资项目之一。2004年10月,上汽集团以5870亿韩元收购双龙汽车48.9%的股份,后增持股份至51.3%,成为双龙汽车的控股股东。上汽日前公告称,截至2008年11月30日,按中国会计准则,上海汽车拥有的韩国双龙的权益为18.51亿元(未经审计)。
虽然上汽此前已公告称,由于双龙经营出现亏损,资金流动性面临严重短缺,上汽2008年财报拟对此计提较大数额的资产减值准备。但上汽目前依旧不愿轻易“撒手”双龙。上海汽车有关方面昨天对记者表示,公司认为这是韩国法院在充分听取各利益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上,按照韩国法规和惯例做出的决定。公司尊重和理解这一决定。公司愿意继续与各方一起,为双龙通过回生流程实现正常经营而努力,并希望两位共同管理人能协调好各利益相关方,制定和实施切实可行的回生计划,使双龙早日步入正常经营。
据韩国法院方面表示,双龙汽车在4月底前的债务已达1500亿韩元,而目前该公司仅拥有400亿韩元的现金。法院方面希望通过两位具有专业背景的法院托管责任人的工作,使得双龙的情况能得到改变。自2008年以来,由于全球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扩散,以及韩国金融市场信用短缺等问题,双龙面临重大流动性危机。据韩国汽车制造业协会的估计,2009年韩国汽车销售量将进一步下跌。预计国内销售105万辆,出口255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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